文档介绍:重庆市铜梁区产业投资禁投清单
简要说明:
(一)禁止投资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项目。淘汰类项目不得新建和改造升级,已有项目必须限期关停。
(二)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项目(不包括现有企业升级改造或等量置换)。
(三)禁止新建(扩建)火电、冶炼、水泥、化工等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鼓励企业实施升级改造,降低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或关闭。。
(四)禁止建设影响饮水安全的项目;禁止向饮用水源排放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和倾倒废弃物;禁止饮用水源对外承包或用于肥水养殖。开展污染源整治,对水体周边工业企业、养殖场、生活排污口等污染源进行全面清查、治理。
(五)城区建成区、蒲吕场镇和安居古城保护区内,以门面或楼宇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工业企业、工业个体户,进行就地规范管理或引导搬迁,无证经营的予以取缔,符合入园条件的鼓励入驻园区,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则搬迁至城区规划控制区和蒲吕、安居古城规划控制区外。
(六)在“一体两翼”规划控制区域禁止土葬,积极推行火葬,对已有坟墓限期实施搬迁、深埋或绿化。
(七)严控重点开采区露天开采规模,严控同一矿区同时多点开采,对布局不合理、规模小、资源利用率低、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矿山企业进行关闭或资源整合。
(八)强化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管理,将“一体两翼”规划建设区、控制区全部划为畜禽养殖禁养区与限养区。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和总量,不再支持发展大型规模化养殖场。督促已办理环评手续的养殖场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督促适养区内符合养殖规划但未办理环保手续的养殖场限期完善环保手续,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限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内无合法手续的养殖场,坚决予以搬迁或取缔。
该禁投清单依据重庆市五大功能区产业投资禁投清单以及铜梁区有关产业政策文件制定。
重庆市铜梁区产业投资禁投清单
行业
具体项目
处理方式
一、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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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允许改造升级)
二、畜牧业
“一体两翼”规划建设区、控制区全部划为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
畜禽禁养区淘汰
全区现有存栏生猪当量20头以上的所有养殖场
全面综合整治
三、渔业
严禁在三峡库区干支流回水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网箱养殖
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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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允许改造升级)
五、非金属矿采选业
60万吨/年以下矿(井)盐项目。
限制(允许改造升级)
六、农副食品加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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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籽、花生等油料100吨及以下的加工项目;
、绝干收率在98%以下玉米淀粉湿法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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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允许改造升级,接受异地置换)
七、食品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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