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人员录用制度
第一条在企业国际化进程日趋成熟的环境下,为了体现“人才便是效益”的经营观念,充分发挥员工的才能,特制定本人员录用制度。
第二条人员的增补需求。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增补人员时,以部门为单位,根据可能离职率及工作需要提出《人员增补申请书》。临时工由各部拟订需要人数及工作日数呈经理核准,女性现场操作人员由各部门定期(视可能变化订立期限)拟订需要人数呈经理核准;其他人员呈总经理核准。并于每月 5 日前,将上月份人员增补资料列表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报董事长。
第三条人员选聘主办部门。经核准增补人员的选聘,本科以上人员由决策处经营发展中心主办,大专以下人员由各公司(事业部)自办,并以公开登报招考为原则。主办部门对报名应考人员的资格应详加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认为不拟采用者,应将报名的书表寄还,并附通知委婉说明未获初审通过之原因。
第四条选聘委员会的组成。选聘新进人员时应由主办部门筹建选聘委员会办理下列事项:
、地点;
、主考、监考及阅卷人员及工作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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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成绩的评分。
新进人员选聘成绩的评分标准分学科、术科、口试三项,其成绩按比例视选聘对象及实际需要由各选聘委员会订立,但口试成绩不得超过总成绩的 40% 。
第六条录用情形填报。
各选聘主办部门于考试成绩评定后,应将各应试人员成绩及录用情形呈报总经理室。
第七条录取通知。
对于拟录取的人员,主办部门应通知申请部门填写“新进人员试用申请及核定表”,本科毕业以上人员总经理核准,并列表送决策处总经理室转报董事长。大专毕业程度以下(除现场女性操作人员及临时人员由经理核准外)人员呈总经理核准后,即通知录取人员报到。备取人员除以书面通知列为备取外,并说明遇有机会便依序通知前来递补。对于未录取人员除应将个人资料寄还外,并致“谢函”及说明未录取原因。自登报招考至通知前来报到的期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1个月。
第八条报到应缴文件。
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填缴人事资料卡、安全资料、保证书、体格检验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应交验学历证书、退伍证及其他经历证明文件。
第九条试用。
新进人员均应先行试用____天。试用期间由各部门参照其专长及工作需要,分别规定见习程序及训练方式,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
第十条训练计划。
有关新进人员的训练计划规定另订。
第十一条试用期满的考核。
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由各该负责指导人员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