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巢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细则
各病区、科室: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护理工作大会精神,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根据“关于下发《巢湖市第一人民医院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并依据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内容,结合我院护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确定试点病区
根据各病区自愿申报情况,医院对“示范工程”的试点病区进行了综合审核,经院办会讨论确定,十一、十三、十四及十七病区为“示范工程”试点病区。
二、创建总体目标
到2010年底,①评选院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3个、“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5名;②创建巢湖市“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2个、“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3名;③争创安徽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1个、“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1名。
三、具体实施要求
(一)成立组织:各试点病区需成立以科主任为责任人的“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准备工作。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1、各试点病区需遵照院办字[2010]4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科室具体情况,完善病区护理管理相关规定,加强临床护理管理工作。
2、各试点病区要提出服务理念、宗旨及质量方针,改进护理服务质量,提高护理服务满意度。
3、建立健全病区护理工作规章制度,制定常见疾病护理常规、单病种临床护理路径、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工作质量评价和考核标准。
4、实行护士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护理工作流程(如入院、出院、住院患者护理工作流程等),明确质量标准。
5、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进行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质量考核档案”。
(三)切实落实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
1、院部将卫生部关于印发《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9号)等内容进行汇编,全院护士人手一册,并将其内容纳入院务公开内容,各病区要组织全体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加强护理人员的风险意识教育,并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防患于未然,真正实现“安全百分百”。
2、各试点病区要更新护理服务理念,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出相应基础护理服务项目,正确处理好患者家属、护士完成(或承担)生活护理的问题,明确护士的责任和职责,并尊重患者(或家属)的习俗,如:①对于重危病患者,取消家属或护工做生活护理;②对生活部分自理者,协助完成生活护理;③对于生活完全自理者,鼓励并指导患者生活和康复自理和功能锻炼;④倡导家属和护士共同参与部分生活护理,让患者感受到亲情。逐步探索实施“无陪护”管理和家属“陪而不护”管理,达到家属不在患者身边“放心、安心”。
3、加强危重、新入院、手术等病人床头交接班制度落实。晨会交接班有护士长、夜班护士、责任护士共同交接。查看生命体征监护、皮肤、各种管道情况、护理记录等,并交代治疗情况和注意事项。
4、落实“护理查房制”:护士长每日二次、科护士长每周二次、护理部每周一次护理查房。让护理管理者走进病房,加强管理力度,确保各项护理措施的落实。
5、加强与患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