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郑州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确保我市卫生系统禁烟目标实现,现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河南省烟草控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妇社〔2010〕4号)要求,结合我市医疗卫生系统禁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中提出的工作目标,集中精力抓好禁烟工作制度建设、禁烟标识和室外吸烟区设置以及禁烟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等工作,督促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自觉养成不吸烟或早日戒烟的良好生活方式,确保我市卫生系统禁烟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工作目标
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见附件1),实现如下目标:
(一)到2010年底,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成无烟单位。
(二)到2011年底,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达到禁烟目标。
三、工作内容与步骤
我市卫生系统创建无烟单位工作任务重、内容多、难度大,为使禁烟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市卫生局将此项工作分四个步骤实施。
(一)学习培训、宣传动员(5月31日前)
1.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建立医疗卫生系统禁烟目标责任体系。各县(市、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成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制定本单位全面禁烟的具体工作计划,建立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做到各单位、各处(科)室禁烟工作有专人负责,各项职责有明确分工,各项任务有专人承担,确保如期实现我市医疗卫生系统无烟工作目标。
,狠抓医疗卫生系统禁烟措施落实。各县(市、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禁烟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禁烟措施、加大禁烟力度的重要手段,对待禁烟工作需要树立长期坚持,长期奋斗的工作观念。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把禁烟工作纳入单位长期发展规划,要有禁烟工作职责分工、禁烟责任人制度、禁烟检查制度、检查书面记录、考评奖惩标准及奖惩记录等。同时,要有禁烟工作实施方案、禁烟宣传计划、职工禁烟知识和劝阻吸烟技巧培训等工作记录。
3. 积极开展禁烟培训,加强禁烟工作宣传。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市下发的相关禁烟方案、禁烟评估标准等文件,积极开展禁烟知识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掌握禁烟戒烟知识,增强戒烟的意志和毅力。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戒烟,起到良好的表率和示范带动作用。另一方面,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注意结合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医疗质量管理年”检查等工作,加强禁烟戒烟宣传,营造良好的禁烟戒烟氛围。
,要做好业务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第一阶段内要组织召开一次全市禁烟工作培训会。
(二)自查自评、全面整改(6月1日-7月31日)
1.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逐条逐项进行检查自评,对本单位禁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重点按标准要求,完成各处禁烟标识和室外吸烟区设置工作,禁止本机构内商店、小卖部等经营销售烟草制品。
2.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禁烟戒烟宣传教育,要设置禁烟宣传栏,通过发放禁烟宣传资料、开展禁烟知识讲座等形式,
提高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对烟草制品危害的认识,普及禁烟知识、戒烟方法与技巧,引导和教育各级医疗卫生人员主动参与禁烟工作,自觉远离烟草制品。
3.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建一支志愿者队伍,统一服装,统一标志,定期、定时负责劝阻吸烟人员停止吸烟或到室外吸烟区吸烟。同时,单位内各科室、各部门要指定1-2名禁烟监督员或巡查员,加强部门巡查,坚决避免医务人员着工作服在工作场所内吸烟现象发生。通过第二阶段工作,力争做到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所辖区域内无吸烟者、无烟具、无烟蒂、无烟草制品销售现象。
4. 各县(市、区)、各单位禁烟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要定期组织对本单位禁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落实奖惩制度,并将检查情况、奖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各科室监督员或巡查员每周也要组织自查自评,并做好自查整改书面记录。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要注重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量,积极聘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以及各界群众做为禁烟工作社会督查员,监督检查本单位禁烟工作。
(三)克难攻艰,力争达标(8月1日-9月30日)
(市、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标准、严要求,反复对本单位禁烟工作进行检查整改,力争使本单位禁烟工作走上自觉化、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