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移动VGOP技术方案二
说营销,道营销。原来也想逐项分析VGOP的各个功能,而前一篇中有网友提出了产品运营与营销的关系,那么这篇就说说VGOP的营销吧。
    先要定义什么是营销。面向客户的行为有售前、售中和售后的过程,我们一般对应的名词是“营销”、“销售”和“服务”。所以营销不是指售前+销售,而是单纯的“markting”,特指售前。那位网友说得没错,当初在做NGBOSS规划的时候,认为面向客户的所有行为都应由客户运营域负责,因此将营销放到了客户运营域。但是在以NGBOSS为基础,进一步研究的时候,我们对营销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认识和理解的过程是这样的:
    其一,在梳理DSMP和业务支撑系统关系时,我们与卓望就“DSMP能否做营销”的问题展开讨论。当时DSMP已经开发了一部分营销功能,而且产生了一定成果,如果僵化地执行业务支撑的规划,就应该要求DSMP去掉这一功能,完全退到后台。但是我们考虑到现实情况,通过与卓望的沟通,觉得将DSMP作为营销渠道也不是不可以。因为业务支撑部门主要关注用户订购的行为由后台BOSS控制,必须在业务支撑系统里生成订购关系,来保证客户信息、订购关系的一致性、完整性,实现欠费风险控制等。而在实现这些目标的条件下,多一条营销的渠道,对企业来说,似乎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因此,最终在制定DSMP和BOSS接口的时候,我们保留了DSMP的营销功能,允许DSMP平台发起营销,要求用户订购时,DSMP向BOSS提出订购请求,由BOSS生成订购关系,也就是说,从销售环节必须经过BOSS确认,而售前可以由DSMP发起和完成。这一尝试既支持DSMP做营销的积极性,也符合中国移动的整体利益,更重要的是,这一尝试让我们重新审视产品运营者是否能做营销的问题。
    其二,基于DSMP的情况,我们反过头看梦网。其实大家都承认,在梦网业务模式中,很多营销工作是SP策划、发起、执行的,电视、户外广告、垃圾短信、交叉营销,等等,不都是SP出的钱,做的营销么?客观来说,很多SP的营销效率要比运营商自己做得好,至少说我看到了很多比运营商做得好的SP营销行为,还是带来了很多业务增长的。而运营商要对客户负责,要通过建立和完善订购关系管理流程和奖惩制度,打击违规行为。运营商和SP们相辅相成,相互配合,促进业务发展。以前出现的强行定制等行为,本质并不是SP营销的错,而是运营商缺乏对订购关系的管理,因此不能因噎废食。所以,从SP的案例分析中,我们意识到,在梦网模式中,SP这些产品运营者也是营销的主体,他们做得不错。
    有了上述的分析,那么当我们分析VGOP的时候,自然得出这样的结论:VGOP是可以做营销的,可以通过自有业务的渠道进行业务
推广和促销捆绑。前提则是:一要由后台BOSS等业务支撑系统负责订购关系管理;二要VGOP定期将营销行为记录传递给CRM,以确保客户接触信息的完整性。
    突破了理论障碍,我们可以确认数据部作为VGOP的使用者和产品运营者,是可以做营销的。那么营销怎么做呢?
    根据市场部的经验总结,营销分成分析、策划、执行和评估四个阶段。其中分析、策划和评估应属离线分析性质,不一定在VG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