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贪污贿赂罪
贪污贿赂罪
【重点问题】
1、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特征
2、贪污罪的概念和特征
3、挪用公款罪的概念与特征
4、受贿罪的概念与特征
5、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与特征
第一节贪污贿赂罪概述
一、贪污贿赂罪的概念
贪污贿赂罪,是指贪污、挪用、私分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以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单位为对象进行贿赂,破坏公务行为的廉洁性的一类犯罪总称。
二、贪污贿赂罪的种类
1、贪污罪(第382条)2、挪用公款罪(第384条)
3、受贿罪(第385条)4、单位受贿罪(第387条)
5、行贿罪(第389条)6、对单位行贿罪(第391)
7、单位行贿罪(第393条)
8、介绍贿赂罪(第392条)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第395条第1款)
10、隐瞒境外存款罪(第395条第2款)
11、私分国有资产罪(第396条第1款)
12、私分罚没财物罪(第396条第2款)
第二节重点罪名
一、贪污罪(382)
(一)概念和特征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第一,必须利用职务之便
第二,必须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第三,必须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具体包括:
一是国家工作人员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行为人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其他法定财物的目的。
(二)认定
、诈骗罪、侵占罪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