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库存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FD/PD-0401R
版本版次
A/0
页码
共2页第1页
生效日期
2013年4月24日
为了保证零部件的及时供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库存管理体系,特制订本规定。
适用于公司各仓库用于生产的自制件半成品和成品、外购件以及外协件。
计划科负责编制《月度采购计划》,采购科根据附件一《零部件采购周期/安全库存汇总表》进行审核,如实际采购周期与附件一发生冲突,则通知计划科按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零部件采购周期/安全库存汇总表》定期核定安全库存的零部件,当零部件库存量低于1000台安全库存预警线时,仓库立即报采购科,当低于600台安全库存预警线时,仓库立即报计划科;
采购科和计划科在接到各仓库安全库存预警申报后,应立即采取补货或调货的
措施并跟催到货情况。
,如果因相关责任仓库管理员没有及时核定并告知采购科、计划科某零部件库存量低于安全库存预警线,因此造成后续生产出现断料、停工等影响,相关责任仓库管理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因采购科、计划科在接到仓库管理员某零部件库存量低于安全库存预警通知后,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货或调货,而造成后续生产出现断料、停工等影响,采购科、计划科主管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库存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FD/PD-0401R
版本版次
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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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页第2页
生效日期
2013年4月24日
仓库定期核定安全库存
跟催采购计划订单
计划科
采购科
低于600台
低于1000台
NO
YES
2个工作日内,汇报上级领导
需求计划不足,下达增补计划
执行未完成订单
注:YES/NO——表示供应商是否可以按期到货或完成订单;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会签
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