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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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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1].doc

上传人:紫岑旖旎 2012/8/8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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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1].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
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在我校逐步建立先进的教师人才资源管理体系,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发挥才干的制度环境,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集聚的用人环境。学校研究决定对全校教师进行岗位聘任,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指导思想
1、根据按需设岗、择优聘任、责酬一致的原则,强化岗位职责、岗位意识,建立岗位激励机制,实现岗位聘任能高能低、待遇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2、实行分级目标管理,降低管理中心,强化一线调控能力。按照学校制定的设岗原则,各学院(部)要合理利用、分配岗位,制定具体岗位职责和分级管理考核。增强学校的宏观调控能力,强化学院的办学活力。
3、倡导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奉献精神,崇尚热爱科学、积极探索的创新精神,鼓励艰苦奋斗、优化集成的团队合作精神。逐步达到科学、民主、自由、自律的人文环境。
主要内容
1、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方案
2、教师岗位聘任上岗条件
3、教师岗位职责及积分考核办法
4、教师岗位工作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组织领导及实施
1、学校成立教师岗位考核与聘任委员会,负责指导全校教师岗位聘任及教授以上岗位的聘任工作。
2、学院(部)成立相应的教师岗位考核与聘任组,负责领导本部门教师的岗位聘任及教授以上岗位聘任考核推荐工作。
3、学校成立以人事、教务、科技、研究生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负责全校教授以上岗位聘任及考核的日常事务工作。工作小组常设办公部门在人事处。
4、本学期开始启动教授上岗试聘任工作,院(部)同时启动各级教师岗位聘任工作。首期聘任为3年,第一年为试聘,每年进行年度考核,首期聘任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以确定下期聘任。
本方案校长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
二○○三年五月九日
1. 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方案
为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根据国家教育部、人事部和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对职称改革的文件精神,职称改革工作的重点应从“评审”转移到“聘任”上来。推进和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是目前我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重点,要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岗位意识、竞争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意识,以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
教师高级岗位的设置要与学科定位、规划和岗位的研究方向相结合。教学岗位的设置也要同时制定教育方向。要特别强调上岗人员在岗期间学科建设、教学等研究工作的新思想、新发明和新创造。
岗位设置工作是教师职务聘任制度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实施职务按岗位聘任,有利于教师队伍合理结构的形成,有利于多学科的均衡发展,有利于自我调节机制的完善和促进人才流动。学校要通过岗位设置和实施职务结构比例控制,优化配置人才资源,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岗位设置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规定和我校的办学规模和层次,基于我校目前定位为省属高校中处于前列、在全国高校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若干领域在国际有影响的以工为主、综合性较强的现代化多科性大学的要求,依据学校教学与科研并重,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并重的办学思想,确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结构比例和全校教师高级职务岗位数。
2、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设置原则上以二级学科为基本单位。二级学科设教授岗的基本条件是必须有独立的教学科研群体,有明确并相对稳定的学术方向,有学科带头人和合理的学科梯队。硕士点(含硕士点)以上的二级学科,按照学科的不同级别分配相应的高级职务岗位数。一般学科(即非博士点、硕士点的二级学科)按其承担的教学、科研等任务,设置相应比例的高级职务岗位。
3、岗位设置要符合“精干、优化、高效”的原则。重点保证国家、省重点学科、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国家、省工程中心及全校性重点课程建设所需的高级职务岗位数,并鼓励跨院(系)学科建设和一级学科的建设。
4、高级职务岗位设置(尤其是正高级岗位)既要保证学科升级、评估的最低要求,又要适当兼顾该学科的人员现状及其长远发展。
5、岗位设置既要严格,又要考虑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引进等工作的实际需要。
6、经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正式认定的国家、省级重点学科作为设岗的依据。独立设置的二级学科博士点、跨院的博士、硕士点要经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核实认定。
设岗方法
根据上述岗位设置原则,我校教师高级职务岗位总体分为学科岗、教学岗、科研岗(分固定科研岗和流动科研岗)。具体设岗方法如下:
(一)学科岗
1、按二级学科的不同级别设置相应数量的教授岗位。博士点设教授岗5个,硕士点(非博士点)设教授岗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