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就业促进法讲课提纲
一、立法背景
劳动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的人通过一定方式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实现劳动过程,获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活动。从就业制度这一角度来看,劳动就业的实质就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使劳动过程得以实现,从而能够生产出社会所需要的产品,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从劳动者的权利这一角度来看,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只有且只能通过劳动就业才能实现。在就业之前,劳动权利处于一种虚置状况;通过就业,劳动权才成为现实。
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大国,就业问题十分突出。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等,就业问题将更趋严重。五年前就有专业人士指出:在全球化进程中,世界范围内就业岗位的增加速度,远远赶不上经济本身的增长速度、扩张速度,就业岗位正在成为最稀缺的资源。岗位稀缺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财富的有限性,因为任何岗位都必须与一定的社会财富为支撑。社会成员对于岗位的获得与占有在某种意义上是对社会财富的获得与占有。当经济增长与岗位增长不同步甚至呈反比时,劳动力与岗位的分离就会愈演愈烈。
促进就业尤其是实现充分就业,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针对这一难题,许多国家根据各自的国情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大胆尝试,其中以立法促进长效就业,被实践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重要途径。很长时间以来,我国在就业方面是政策规范多,法律规范少,强制性不够。在此情形下,通过立法来规范就业、促进就业就成为必要。
二、立法意义
1、《就业促进法》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部重要法律
就业,不仅是每一位劳动者生存的经济基础和基本保障,也是其融入社会、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基本条件,因此,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和谐发展、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因此,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就业问题历来是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
2、《就业促进法》为我国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提供了法律保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问题,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借鉴世界各国成功经验,制定和实施了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减免税费等措施,积极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通过定额税收减免、优惠贷款等措施,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帮助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3、《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
《就业促进法》是我国就业领域第一部基本法律。它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在建设以《宪法》为依据、以《劳动法》为基础、以《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以及正在起草的《社会保险法》为主干、以相关法律法规为配套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方面,又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三、就业工作的方针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必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
1、“劳动者自主择业”
明确“劳动者自主择业”,有助于充分调动劳动者就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促进他们发挥就业潜能和提高职业技能,依靠自身努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尽快实现就业。
2、“市场调节就业”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市场职业供求信息,引导劳动者合理流动和就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