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再析寻租理论与我国腐败现象
胡永
(徐州建筑学院组织部,江苏徐州,221008)
摘要:权力寻租是腐败产生的重要根源。从经济人与道德人、寻租与反寻租、产生与引入背景的角度,思考和分析我国腐败问题,并提出了若干解决建议。
关键词:寻租理论;腐败;成因;对策
1974年,美国经济学家安妮·克鲁格在《寻租的政治经济学》一文中,通过对国际贸易中保护主义政策形成原因的分析,从经济学范畴正式提出了寻租国论。此后,寻租理论逐步渗透到社会学、政治学、行政学等学科领域。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经济学家吴敬琏教授率先在《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杂志上介绍西方寻租理论,第一次把寻租理论引入中国。此后,用寻租理论思考我国市场机制与腐败问题方面,持久不衰。虽然寻租理论具有普遍意义,但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紧密联系我国实际,才能正确认识我国的腐败现象。
一、寻租的本质与危害
西方主流经济学一向将以建立在个人利益基础之上的自由竞争视为社会经济效益实现的最佳机制。然而,市场本身的局限使政府干预经济成为解决“市场失灵”的必然选择。在混合经济体制中,由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个人趋利避害的竞争行为导致人类行为本质上的分化:一类是生产性的增进社会福利的活动。如人们以满足社会需要而从事的生产活动、发明创造、以及在正常的市场条件下进行的公平交易等。另一类是非生产性的、有损于社会福利的活动。如不应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人的,通过行贿而取得其待遇的行为。这类活动非但不能增进社会财富,反而会无效率地消耗社会有限的经济资源。寻租理论所关注的就是人们进行的非生产性追求经济利益的活动。
对于寻租的具体描述,不同经济学家给出了不同的定义,布坎南认为,寻租是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一种活动,埃克兰德等人把寻租描述成凭借政府批准的垄断权来取得收益的行为,图洛克等人将寻租定义为获得垄断或取得政府其他庇护而从事的活动。从这些不同定义的描述中,我们可以得出,寻租行为在现实中采用大量合法和非法手段:游说、疏通、接近权力中心、找靠山、寻求垄断、争取政府庇护以逃避竞争、占有租金,使“看不见的手”不起作用。因此这类行为通常被称为“看不见的脚”,其结果就是“看不见的脚”去踩“看不见的手”。
政府干预经济是通过权力的运用来进行的。政府对决策权、市场的管理权与公共资源的支配权的运用,会改变原来市场竞争的利益格局,引起人们利益行为导向的变化,产生权力的市场效应。政府弥补市场缺陷的功能,要求这种效应必须提高市场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率;否则,就是权力行使不当。寻租理论认为,在政府对经济干预的情况下,人们为获取个人利益,往往不再通过增加生产、降低成本的方式来增加得润;相反,却把财力、人力用于争取政府的种种优惠;同时,政府官员也为此而获得贿赂。这样的结果是:资源配置偏离效益的轨道,社会福利水平下降,市场公平竞争的交易准则被破坏。如布坎南等人在对西方民主政体条件下政府行为理想化的认识进行批评时指出,政治领袖和政府官员在参与公共选择中与普通人一样具有自私的动机,因而由他们所组成的政府也同样常常会不顾公共利益去追求其官僚集团自身的私利。因此,当权力得不到充分监督与制约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权力寻租行为。
二、用寻租理论解释我国腐败问题的几点思考
。理性经济人假设是公共选择学派寻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