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三农问题一直是中国经济的基本问题,而且是一些基本的难题。目前农村大多数劳动力仍然从事农业、收入源泉也主要是农业活动;而中国的农业又受人多地少之困,难以开展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技术落后,人均劳动收入也非常低;扩大产业产量,市场容量又有限,价格下降使农民收入不能提高;遇到大灾,价格上升,产量却下降,收入也不能提高。结果,城乡收入差距在过去一个阶段只有拉大的趋势;收入不平等造成的社会问题(包括由地方政府“乱摊派”、“乱收费”所引起的问题),日益显现出来,成为今后发展的一个潜在隐患。
我认为利用马克思经济学原理可以解释、解决许多农村经济中的问题。
劳动力过剩,一亩田全家种,其劳动生产率可想而知。在美国,不仅一人种大片土地,而且,是机械化操作,农业生产跟我们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家庭联产承包制显然不符合高效生产的需要。由于交易费用过高而难以有效治理;因此需要建以社区自治为主的农村管理体制(庄园)。也许,正是这两个问题没有被正确认识,也没来得及讨论解决的办法,中国的“三农”问题才面临“市场失灵十政府失灵”的双重困境。因为知识有限,我只能从土地、劳动力和资本这三要素的配置入手进行讨论。
第一要素是土地。在我国农村,土地事实上不断减少,并且随人口增长,就产生了两个现实问题:其一是土地面积减少使之成为高度稀缺资源,要素的稀缺性决定价格,越是稀缺,其价格就越高;并且,越是稀缺资源,私有化的制度成本也越高。再加上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在我国又天然地与传统村社的血缘地缘关系结合,就导致土地产权客观上以社区为边界。其二是任何多少从事过农村政策研究的人都知道的土地“双重功能”。这形成了一股发达国家难以见到的“政府退出”。亦即,农村自发大包干使得政府赖以提取农业剩余的集体化制度解体时,政府的理性选择是“退出”,从此不再承担农村的社会保障和农村公共开支,而转由耕地来承担,并且随人均面积不断下降,必然使耕地越来越多地转变为以承担农民的生存保障这种公共职能为主。这也是我国农地的社会所有制的成因之一。
在以上两个限制性条件约束下,最后被一九九八年中央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发布的“跨世纪的文件”确立为“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由此决定了农村土地既不能实现完全个人意义上的私有化,也不能被单纯地当作一种生产资料完全地交给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
第二个要素是劳动力。农业人口和农村劳动力的严重过剩,本来不是建国以来才有的现象,而是宋明以来的长期问题。但中国在百年的近现代史上追求重工业导向的工业化,必然造成城乡二元结构,则是今天的人们面对的最起障碍作用的基本体制矛盾。在其约束下,农村剩余人口和劳动力不可能大规模转移,又进一步使得城乡差别不断扩大。到二OOO年,仅中国农村就有五亿劳动年龄人口,加上不列入统计的“半劳动力”估计有八亿以上。而农业仅仅需要一亿多,至少有三四个亿劳动力需要转移!
这点,由资本在部门之间的流动规律可知:农业利润低于平均利润,人们自然不愿投资于农业。
近年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得不顺畅,甚至回流农业,再加上土地不断减少,因此农业劳动力投入的边际报酬只能递减到零以下。尽管农业的劳动力投入产出比已经连续四年是负值,但劳动力投入仍然不可能减少,农民作为劳动力的拥有者只能被迫减少劳动时间(一般每年的农业劳动少于一百天),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力不吃饭,不消费,结果连一个活劳动的基本生活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