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阜新工匠”评选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大力培育、弘扬“工匠精神”,激励高技能人才在扎实推进完成新时代阜新转型决胜期目标任务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要求,特制定“阜新工匠”评选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按照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要求,以推进转型升级为着力点,坚持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组织开展“阜新工匠”评选工作,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调动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高技能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全市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推动阜新转型决胜期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从2018年开始至2020年,每年评选一次“阜新工匠”,其中2018年,评选首批“阜新工匠”10名。阜新工匠由市委、市政府命名。
通过评选一批具有精益求精创新极致的高超技艺、创新超越的优秀品质的“阜新工匠”,实现技术工人“成长有通道、发展有空间、社会有地位”,在全社会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舆论和氛围。
通过评选“阜新工匠”,引导企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现高技能人才收入增长,激发技能人才立足生产操作一线岗位敬业奉献、钻研技能、创新创造的活力,不断增强广大技能人才的使命感、职业荣誉感和个人获得感,推动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三、评选办法
坚持德能兼优、优中选优,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确保评选程序科学严谨规范。
(一)评选对象
面向全市各行业在职职工,重点聚焦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等企业单位,突出基层一线、操作岗位的职工群体。
(二)评选条件
“阜新工匠”评选基本条件:坚决拥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党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响应组织号召,服从组织分配,诚实友善,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在工人队伍中体现出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市级技能竞赛前2名、省级技能竞赛前5名、全国技能竞赛前10名的。
、优秀共产党员等综合性市级及以上荣誉基础。
,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吸收高新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创造出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具有绝技绝活,创造了先进操作法并被有关部门命名表彰,在同行业具有推广价值。
,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积极以师带徒、传授技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体现出领军作用。
,得到社会公认的技能人才,并提供五年内业绩和成果情况。
(三)申报方式
由各企业工会按照评选条件选拔推荐,经县区局工会、产业工会筛选,择优推荐申报;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可推荐申报各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