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苏州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法院调解:一项亟待改革的司法制度
姓名:曾纪雄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法律
指导教师:胡亚球
20040401
法院调解:一项亟待改革的司法制度中文提要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法院民事审判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深刻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原因。无可否认,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客观条件下,该制度对迅速平息、化解纠纷和稳定社会秩序,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但是,当该制度赖以生存的特定的社会条件不复存在时,如果人们还固守历史的传统,那么弊端丛生的现象肯定不可避免。实际上,近年来法院调解在民事审判实务中所产生的一系列不良后果已经有力地说明了这一问题。实践中的暴露的问题引发理论界的讨论和研究,迄今为止,对该制度的研究无论从深度和广度上都达到了~个高峰,诸多学者各自从不同的角度论证了该制度的存与废、改革与完善。在前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法院调解制度应当进行改革的观点。法院调解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院职权的消极性、判断性与现行法院调解的积极性、管理性不符:其次,法院调解的政治、经济、与民事诉讼目的相乖违:第四,法院调解制度与建立法治社会的目标相背离;最后,法院调解在实践中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立足于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立法与司法现状,笔者认为,对该制度应当进行大胆的改革。借鉴其它国家厍ㄐ械淖龇ǎ鹌中幸庖迳系姆ㄔ旱鹘庵贫取J狗ü从繁杂的说服工作中脱身,以纯化法院的审判功能,树立起法院应有的权威。同时,关键词:法院调解;诉讼和解: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诉讼目的历史条件己发生变化,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某些方面已不复适用;第三,法院调解制度改造、充实我国《民事诉讼法》上已有规定、但尚待完善的和解制度,以满足当事人程序选择多元化的需要。指导老师:胡亚球副教授作者:曾纪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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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签名:益诤婪至靼日期:趔:篷:塑一研究生签名:塑坌垒奎筐研究生签名:重量型雄苏州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的声明期:星垒竖:生:星垒日期:童壁壁垒:垒:星堡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州大学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对本文的研究作苏州大学、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图书馆、清华大学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文档,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承担本声明的法律责任。文。本人电子文档的内容和纸质论文的内容相一致。除在保密期内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论文的公布ǹ授权苏州大学学位办办理。本人郑重声明:所提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不含其他个人或集体己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含为获得苏文合作部、中国社科院文献信息情报中心有权保留本人所送交学位论保密论文外,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可以公布ǹ论文的日
言序运用调解方式解决民事法律问题是中国民事审判的传统特色,曾被誉为“东方经验”而在西方世界遍受关注。这一审判方式形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改革开放前的几十年间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直到今天,调解制度仍在法院的审判实践中法院通过调解结案的数量占结案总量的比率几乎每年都在下降,尽管如此,法院每年通过调解结案的绝对数还是超过了通过判决结案的案件数。另一方面,,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导致近十几年调解结案率相对下降的原因之一。调解制度的弊端引发人们对该制度的冷静的思考和热烈的讨论。这一议论始于上世纪年代末,以季卫东先生的《法制与调解的悖论》为代表,对调解与法制的关系进行了精辟的分析。其后,断断续续有人发表意见,但讨论不是很热烈。年民诉法修订后。在立法上调解的重要性有所降低。但在实践中,其地位甚至还得到强化,各法院内部纷纷成立了所谓的“经济纠纷调解中心”,作为一个专门负责调解工作组织。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加上当时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处理各种复杂的经济关系无法可依,只有通过调解,使争议平息,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经营,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法院在案件处理中,一味只以平息争议、恢复生产经营为己任,很少关烈起来。李浩教授年连续发表了四篇关于调解制度的文章,将这次讨论推向高潮。李浩教授认为,法院调解制度是与经济计划化、利益单一化、人口居住固定化、法律简约化、权利淡漠化的社会生活条件相适应的,而与社会价值日益多元化、社会结构日益分散化和社会关系同益契约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格格不入。其后,张晋红教授、章武生教授、范愉教授、蔡虹教授等都撰文对法院调解制度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