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神东煤炭集团员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员工劳动纪律,整顿和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规范员工考勤与请销假管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的主要内容:员工考勤管理、假期规定、请销假审批程序等。
第三条考勤及请销假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法化原则:员工工作时间、享受假期及待遇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二) 规范化原则:要求员工按规定出勤,不能正常出勤和因公外出必须请假。
(三) 分级管理的原则:员工考勤与请销假按层级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全公司员工考勤与请销假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
(一) 负责公司机关各部门考勤的汇总及审核工作。
(二) 负责各单位考勤及请销假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机关各部室是本部门员工考勤与请销假的主责机构
(一) 对员工出勤情况和考勤管理负总责,指定专人对考勤工作进行管理。
(二) 部室对分管其业务的公司机关副总师考勤负责兼管。
(三) 综合办公室对公司领导的考勤负责兼管。
(四) 总调度室负责为综合办公室提供公司领导下基层调研、下井检查记录。
第七条所属单位是本单位员工考勤与请销假的主责机构。
(一)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出勤情况和考勤的真实性负总责,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考勤管理办法及配套处罚措施。
(二) 各单位经营办是本单位员工考勤主管部门,负责员工日常考勤管理,.建立、健全各类请销假台账,定期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统计上报。
第三章基本要求与规定
第八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履行请假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第九条员工要规范上岗,按要求着装和佩戴工作所需用具,言行举止得体,注重岗位形象。
第十条各单位和部门要科学进行正常的生产组织和工作安排,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内,与安全生产紧密相关的生产单位和公司机关业务部门要按照公司要求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合理安排值班领导、跟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其他单位和部门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安全和生产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休假,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在休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第十一条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员工考勤台帐,对员工请假、出勤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保证考勤台帐与请销假系统、实际出勤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十二条各单位、各部门要如实统计员工考勤情况,并在每月规定时间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对请假的人员还要同时报送请假审批单及相关证明。
第四章员工考勤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机关员工考勤管理
(一) 机关员工按照法定出勤天数进行考勤。
(二) 机关员工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日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遇法定节假日按有关放假通知执行。
(三) 公司机关全体员工一律实行刷卡签到制度。机关员工上班均需在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刷卡签到。刷卡时间为:上午6:00---8:00之间;下午12:30---14:00之间。机关部门人员由于工作原因下基层(如调研、开会、现场协调等)无法按时刷卡签到的,要提供由本部门领导签字确认的深入基层工作统计表。机关人员出差到异地工作无法按时刷卡签到的,要按照请销假审批权限、程序办理审签手续。
(四) 各机关部门考勤管理员负责按月统计本部门员工正常出勤、迟到、早退、旷工及休假情况,月底会同人力资源部共同对本部门出勤情况与电子考勤系统进行对比,核实后形成本部门当月考勤表,经部门经理签字盖章后于次月
5日下午16:00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考勤表将作为人力资源部计发当月工资的依据。
(五) 各部门经理、考勤员要加大考勤管理力度,严禁出现虚报、谎报现象。对于故意提报虚假考勤的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公司除将提报虚假考勤已计发的工资、奖金全部扣回,同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部门经理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当期五型企业绩效考核中对该部门总分扣罚1-3分。
第十四条公司所属单位员工考勤管理
(一) 各单位员工按照法定出勤天数进行考勤。
(二) 各单位机关的作息时间和公司机关相同,各区队(厂、站、车间等)工作时间按生产排班安排执行。遇法定节假日按有关放假通知执行。
(三) 各单位副科级及以上人员和机关人员考勤由本单位经营办集中管理。其他员工由基层各区队、科室、厂站、车间自行管理。各单位应在区队(科室、厂、站、车间等)指定兼职考勤员,记录本区队(科室、厂、站、车间等)员工的出勤情况,由区队(科室、厂、站、车间等)负责人审核考勤员考勤记录情况后,将月度考勤表报本单位经营办,经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作为发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