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以人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摘要:最近几年以来,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已逐渐成为影响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人类进入21世纪,住房,一个最基本的人权理应得到保障。但是,在世界上没有一个衡,我们应该坚持以人为本,采取灵活机智的策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使人们生活达到真正的全面的小康。
关键词:以人为本;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住房差距的扩大,大量涌入城市的农民和城市下岗职工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居住场所的愿望日益迫切。安居才能乐业,安居才能做到民心稳、政局稳、经济稳,这也是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符合的,这也是“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解决住房问题中的运用。关于如何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有很多专家、学者提出了许多非常好的意见和建议,在此我只想从以人为本,人性化的角度谈一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目前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比较突出
1、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原因
改革开放使中国城市的土地开始了有偿使用和住房商品化的革命,1979年起,我国先后经历了住房制度改革的试点、招租、优惠卖房和全面改革等阶段。1991年上半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并于月份召开了全卷了华夏大地,土地使用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为房地产业和房地产经营的发展提供了适宜的环境,带来了良好机遇。尤其是在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的指导下,各地采取了多种形式组织经济适用房建设,使大部分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1]。然而,也有一部分城市低收入居民由于经济原因住房仍然没有得到改善,无房户、租住户、困难户依然存在。他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群体:(1)改革开放后,由于企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环境,而最终导致破产或半破产的企业下岗职工,以及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裁减下的冗员;(2)广大进城务工的农民,他们租住简陋的民房而栖住在城市;(3)由于城市化而失去土地的农民,虽然成为了城市居民,但经济状况并未得到改善。他们成为了我国城市低收入的主要群体,在住房改革,货币化分房中被遗留了下来。
当然,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首先是在我国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造成的。1978年以前,住房都由国家建设,统一分配,因而不存在这些问题。1978年后,有些以前经济效益好的单位现在面临倒闭,因而也就无力为企业职工缴纳
住房公积金。据报道,目前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只占城镇从业人员的32%,大量非国有企业和个体人员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者,一部分“三资”企业和外商驻华机构的员工等,并未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其次,有一部分低收入家庭也有自身的原因。思想观念还没有改变过来,下岗以后,由于没有技术、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再就业较难。但城市也有许多职位空缺,如:家政、推销、保洁等,他们通常不愿从事,处于一种“等”、“靠”“、要”的心理。因而造成家庭收入低,由此带来住房问题难以解决。再次,也有部分家庭是由于疾病,突发性的灾难造成家庭贫困,这是最应,也应首先得到解决的家庭。
2、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存在的问题
(一)住房紧缺的问题
我衡,这是由市场潜在需求大于有效需求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