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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畜禽养殖场建设管理规范(WORD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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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畜禽养殖场建设管理规范(WORD档).doc

上传人:435638 2018/9/7 文件大小: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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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畜禽养殖场建设管理规范(WORD档).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畜禽养殖场建设管理规范

为规范畜禽养殖场的建设、生产与管理,推行标准化养殖模式,提高畜产品质量和效益,控制养殖业对环境污染,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凡xx县境内畜禽养殖场建设、生产、管理,均适用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畜禽养殖场是指规模为生猪年存栏100头以上、家禽存栏3000只以上、奶牛、肉牛存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的养殖场。
1、建设规范
选址条件
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应当遵守禁养区、限养区的规定。禁养区内不得建设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限养区内控制和限定畜禽饲养总量,不得新建、扩(改)建畜禽养殖场,现有畜禽养殖场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禁养区是指: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县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限养区是指:集镇规划区;学校、村庄边缘周边区域;国道、省道两侧各500米以内的区域,县道两侧200米以内区域;畜禽养殖集中、养殖密度大的区域.
场所位置远离饮水源地、动物屠宰场、动物及产品集贸市场、种畜禽场、动物饲养场、动物诊疗场所、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道路等主要干道的距离符合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
养殖场应建在地势高燥、背风向阳和村庄的下风向,且未被污染和没有发生过疫情的地方。
养殖场公共设施方面实现“三通”,即水通、电通、路通,道路便利,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养殖要求。
规划布局
养殖场建设规划布局要科学合理,既有利于生产管理,又便于动物防疫。养殖场分管理区、生产区、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三部分。管理区、生产区处于上风向,废弃物处理区处于下风向。
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场区入口处与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场区入口处设置消毒室,并安装喷雾消毒和紫外线消毒设施。
生产区、生活区与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区分开,并隔离设施。
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场栋舍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消毒垫。
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配备疫苗冷冻(冷库)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建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建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2、生产管理
管理制度。
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畜禽出入场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