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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决
策效率和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依章程规定设置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
会及董事长负责。
第三条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并向董事会及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权限
第四条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及董事
长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助理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并报董事长批
准;
(四)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助理经理级以下人员;
(五)根据董事长授权,签发公司日常行政、业务和财务文件。
(六)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董事长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总经理的任职资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总经理可以制定职务代理人,但应明确代理范围和代理权限。
第三章总经理的职责
第七条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勤勉尽责、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
值和增值,处理好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及董事长报告工
作,听取意见,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七)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
经济指标,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
指标的完成;
(八)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管理团队的培养,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管理的
提升,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八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
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
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
者进行交易;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
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第四章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
门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每月 10 日前召开总经理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