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审计、审阅和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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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内容
基本要求
经济利益
贷款和担保及商业关系、家庭和私人关系
与审计客户发生雇佣关系
高级职员与审计客户的长期关系
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
收费
影响独立性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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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独立性包括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
识别可能的不利影响
评价不利影响能否消除或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接受或保持业务
评价不利影响是否已消除或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是
是
否
拒绝或终止业务
拒绝或终止,或解除合约关系或向雇用单位辞职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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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一)网络
是指有多个实体组成的,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组织机构:1、以合作为目的;2、明确的旨在共享收益、共担成本、或共享同一所有权、控制或管理、或共享同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或共享同一业务战略、或使用同一品牌、或共享重要的专业资源。
(二)网络事务所
是指属于同一网络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实体。
如果某一会计师事务所被视为网络事务所,该事务所应当与网络中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保持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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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众利益实体
在评价对独立性产生的不利影响的重要程度以及为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采取的必要防范措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实体涉及公众利益的程度。
公众利益实体包括所有上市公司和下列实体:
1、法律法规界定的公众利益实体;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审计时需要遵守与上市公司审计相同独立性要求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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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实体
是指与客户存在下列任一关系的实体:
1、能够对客户施加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
2、在客户内拥有直接经济利益的实体,且该实体对客户具有重大影响,在客户内的利益对该实体重要;
3、受到客户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
4、客户拥有直接经济利益的实体,且对该实体能够施加重大影响,在实体内的经济利益对客户重要;
5、与客户同处于共同控制下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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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另有说明,如果审计客户是上市公司,提及的审计客户包括该客户的所有关联实体。对于其他审计客户,提及的审计客户包括该客户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实体。
如果审计项目组知悉或有理由相信涉及该客户的另一关联实体的情形和关系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客户的独立性相关,审计项目组在识别、评价独立性威胁和采取适当防范措施时应当将该关联实体一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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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治理层
是指对实体的战略方向以及管理层履行经营管理责任负有监督责任的人员或组织。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定期就可能对独立性产生影响的关系和其他事项与客户治理层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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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业务期间的独立性问题
1、审计业务期间
指自审计项目组开始执行审计业务之日起,至出具审计报告之日止。对于连续审计,业务期间结束日应以其中一方通知解除业务关系或出具最终审计报告二者时间孰晚为准。
2、要求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业务期间和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独立于审计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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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虑威胁情况
如果一个实体在拟审计财务报表涵盖期间之内或之后成为审计客户,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定下列因素是否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1)在财务报表涵盖期间之内或之后、接受审计业务委托之前存在的与审计客户的经济利益或商业关系;
(2)以前向审计客户提供的各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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