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玉政发〔2017〕51号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玉溪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
排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玉溪市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云南省政府下达玉溪市“十三五”下降20%的低碳发展目标任务,有效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并争取早日达到排放峰值,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排放得到更有效控制。碳汇能力显著加强。逐步建立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进一步完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基础能力建设,健全核算、评价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任务。深入推进全国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减污减碳协同作用进一步加强,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二、贯彻能源政策
(一)落实能源总量和强度指标双控
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指标双控,从调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促进技术进步、加大扶持力度等方面入手,综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总量,逐步替换高能耗、高排放型社会生产产品,以低碳能源满足新增能源需求。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20万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5%,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2%左右。
(责任单位: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能源节约
坚持节约优先的能源战略,合理引导能源需求,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强化节能监察。加强工业节能增效,继续开展重点企业节能行动,利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钢铁、磷化工、建材三大高耗能行业工业企业,开展工业园区能源梯级利用试点示范;强化建筑节能,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推动新建建筑节能;推动交通运输节能,加强运输大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公共机构和商业节能,实施公共机构设施低碳化改造。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监管和服务,实施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五年累计下降16%。(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优化能源结构
加强智能、绿色电网建设,持续提高配网联络率和自动化水平。科学运行中小水电,调整中小水电市场消纳方向。因地制宜地推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资源利用,推动风电、太阳能光热发电和利用能项目实施。到2020年,全市电力总装机达到400万千瓦以上,发电量达100亿千瓦时,实现以水电为主的清洁电力在一次能源的比重提高至45
%以上。(责任单位: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玉溪供电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优化利用化石能源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清洁利用。推进煤炭气化、液化和煤制天然气、烯烃等关键技术攻关和示范。积极推进工业窑炉“煤改气”、“煤改电”,大力推进天然气、电力替代交通燃油,扩大居民生活用气,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等基础设施的试点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到2020年,完成中心城区燃气管道敷设260公里,天然气用户发展到7万户,管道气化率达60%以上;县级行政中心敷设燃气管道260公里,天然气用户发展到7万户,管道气化率达50%以上。全市天然气使用量超过5亿立方米,天然气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4%。(责任单位: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构建低碳产业体系
(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将低碳发展作为新常态下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动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限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推动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生物、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低碳产业创新发展。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
8%,%。(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