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政府与媒体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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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5-5 21:49:17 被阅览数: 403 次作者: 熊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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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人化自然的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自然灾害日益频繁、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也呈上升趋势。突发公共事件已由原来的非常态转变为常态,成为民众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成为政府与媒体经常面对的话题。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指人们事先无法预计的那些突然发生,带有异质性的公共事件,通常会对人类的生存、生活环境带来严重损害或造成极其剧烈的影响的事件包括灾难性突发事件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因其具有不可预知性,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公共事务的管理者以及公共权力的行使者,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过程中处于极为特殊和重要的地位;而媒体作为社会信息的提供者,及时准确地向受众传递相关信息的同时,起到“舆论监督”的作用。因此,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时,政府应以积极的态度来利用媒体,开展政府公关,化危机为转机,塑造政府危机管理的新形象;媒体也应最大程度地通过政府提供的情况起到信息沟通的作用,从而实现政府与媒体、公众间的良性互动。
政府与媒体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作为一个社会热点,引起了官员和学者的普遍关注。政府如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媒体如何应付突发公共事件以及政府与媒体如何互动又是这一热点问题中争论的焦点。
一
政府的信息管理
在突发公共事件在全球范围内频频发生的今天,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管理已成为政府官员和学者们研究的热点。一个合格的政府,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时,能在第一时间到场,同有关部门一道搜集信息,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第一时间向媒体提供有关背景资料,接受记者采访,做好记者采访的接待和服务工作,彻底改变出事政府回避、不提供新闻素材,记者采编后又围追堵截的被动做法。”可以说,政府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过程中若能以积极的、正确的心态去面对,努力配合媒体工作,会事半功倍,反之则事倍功半。近年来,此项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又称政府资讯公开或行政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通过适当的方式把其掌握和控制的反映政务活动特征和政务发展变化情况的消息情报、数据资料等公布于众,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合理地获取与传播信息的权利。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理中,政府的信息公开十分重要,无论是事发初期还是末期,它都有利于公众参与公共事件的讨论和解决,有利于政府与外界各部门的沟通与协商,有利于整个国家甚至是整个国际社会携手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而政府若对信息严格把关,不及时、准确地公布乃至封锁,就有可能耽误解决事件的时机,对社会、经济甚至政治产生全局性的消极影响。
有学者指出,“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政府对行政公共信息处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预前收集与掌控,应对过程中的披露公开与把握,事后总结与报告。”尤其是第二个阶段的信息公开与把握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在我国以往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政府官员习惯于“报喜不报忧”或用“捂盖子”的方法来逃避公众和上级机关的追责,认为这样就可以逃过一劫,突发公共事件就可以烟消云散。其实不然,在突发性危机事件中,公众比其他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负责任的政府。”政府有义务向公众进行政务公开,正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理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公开与把握保密之间的关系,应当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及时向受众公布信息,实事求是地向公众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及未来的发展趋势,掌控正确的舆论导向,最大程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只有如此,才能使公众客观公正地面对突发公共事件,减少危机带来的损失和造成的负面影响。因此“,建立信息科学公开、有序透明的披露机制,向社会提供真实可靠的公共信息是政府和媒体的社会责任。”
还有学者指出“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与商业秘密等依法需要保密的信息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以及整个应急处理过程的信息都要根据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随时通过相应的报纸、电视、广播、政府网站公之于众,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得以实现,并争取公众对政府紧急措施的理解与配合。对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要给予严肃处理。”诚然,政府部门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时想在第一时间弄清整个事件是不可能的,只能分阶段地了解、明白事件本身。鉴于此,政府就应随时地、逐步地把已知的相关信息发布给公众,哪怕是暂时不明的情况或是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都应及时地告知公众,以免因小失大,造成公众不必要的恐慌和社会不必要的动荡。
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信息公开是对公民知情权的基本保障,信息的不透明、不公开往往会使事情陷入僵局,极大地破坏政府的公信力。因此,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