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制度的现状、问题及设计原则
李维利高文杰刘文江
(天津职业大学,天津 300410)
摘要:本文对当前高等职业教育在制度方面取得的成就与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了制度失灵与制度缺失的原因,提出国家出台有关法律法规的主张,并阐释了其制度设计的着力点与准则。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制度;制度缺失;制度设计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对各类技术应用性人才的需求大大增加,职业教育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与此相适应,一些职业教育法规、政策也陆续出台,有力地促进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但同时,也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意义上说主要是制度上的缺失。笔者认为应该对我国当前的职业教育制度现状和问题做一个深刻的解读,从实证与理论上挖掘其背后的根源。
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制度的成就与问题
(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制度所取得的成就
从政策的视角,笔者认为,新时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在制度建设的成就集中表现为如下方面:
第一,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1996年5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把高等职业教育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颁布,其中第68条规定:“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进一步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
第二,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
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专门人才。”
第三,提出了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多种途径。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三改一补”发展高职的方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则在重申原来的
“三改一补”发展方针之外,提出“部分本科院校设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999年1月,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更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教育由以下机构承担:短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内设立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二级学院)、经教育部批准的极少数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的成人高校等。这样就形成“六车道”一起办高职的繁荣局面。
第四,改革了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要通过试点逐步把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计划、入学考试和文凭发放等方面的责权放给省级人民政府和学校。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对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的现有资源进行统筹。”
第五,总结了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特征。2000年1月,《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归纳了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毕业生应具有基础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较宽、素质高等特点;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并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学校与社会用人部门结合、师生与实际劳动者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是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高职高专不同类型院校都要按照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共同宗旨和上述特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协作攻关,各创特色。
第六,探索了高职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2000年1月。《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全面提出了改革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的若干具体措施。内容涉及教育思想观念转变,专业设置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改革,实践教学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改革,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学与生产、科技以及社会实践相结合等多个方面,并决定组织实施《21世纪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内容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计划》。
第七,构建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之间以及与普通高校的联系。“依据《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要努力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特点的职前与职后教育培训相互贯通的体系,使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与培训相互衔接,并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1999年出台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指出:“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内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