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资质证书挂靠协议
篇一:建筑资质证书挂靠合同
建造师资质挂靠合同
甲方:宁夏鹏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将其二级建
造师( 专业)资格证书注册挂靠于甲方鹏胜公司名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挂靠期限:乙方注册挂靠甲方名下的期限为年。挂
靠期限自成功注册甲方名下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二条、挂靠待遇: 挂靠期间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挂靠费用人民
币元,并以银行卡或现金的形式支付,付款日期为每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义务及权利:
一、甲方承诺乙方注册证书用于企业资质升级或资质年检使用以
及承接工程项目(按工程合同写有乙方姓名为准)。
二、保证乙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转注册及二级建造师注
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进行相关的配合。
三、挂靠期内,乙方全力配合甲方办理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
及企业年检等手续。
四、挂靠期内,在未得到乙方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
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
第四条、乙方义务及权利:
一、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件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若乙方提供虚假证件,或已到其它公司注册,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工作责任,甲方亦不承担挂靠期内乙
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但乙方应配合甲方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工作。挂靠合同期内,甲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发生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及经济损失。
三、挂靠期间,乙方必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原件交由甲方保管,如持有职称证,应配合甲方的资质申请一并使用,挂靠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注册。乙方因工作需要建造师原件,要向甲方说明情况,并经甲方同意且签章,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后方可取走。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在挂靠期内甲方如未能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挂靠费用,或甲方将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要求提前解除挂靠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并经由甲方同意,否则退还甲方当年已支付的(部分)挂靠费用。
第六条、其他:
一、如甲方需将乙方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用于承接工程项目的(按工程合同写有乙方姓名为准),必须征得乙方同意,费用及各事项应另订协议约束。
二、挂靠期内,若乙方原有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再通过二级其他专业考试或一级建造师或其他执业资格考试,如国家规定必须注册在甲方,在甲方取得资质证书后,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费用及各事项,另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
三、协议期满后,甲方配合乙方转注册手续。
四、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乙方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等及其他注册所需文件及复印件交由甲方。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挂靠期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