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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唐律》中的婚姻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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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唐律》中的婚姻制度.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浅议唐朝的婚姻制度
一、《户婚》
《户婚》是中国封建时代规定户籍、田土、赋役、婚姻家庭等事项的法律。有关户婚的法律规定发端于战国、秦朝。汉《九章律》以户律规定婚姻、户籍、赋税等。三国、两晋、南北朝,上承汉制而有所增减,魏律、晋律中均有户律。北齐律以婚事附于户,改称婚户律。北周律则分列婚姻、户禁两篇。南朝诸国基本上沿用晋律。隋《开皇律》中又将关于婚、户的规定合为一篇,《大业律》中再次分为户律和婚律。唐代的户婚立法在中国封建社会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现存的《永徽律》以户婚为第四篇,共46条。不仅是以后各代婚姻立法的蓝本,而且远播域外,对周围一些国家也有相当的影响。
二、唐朝的婚姻制度
(一)婚姻的缔结
(二)婚姻的解除
(三)改嫁
(一)婚姻的缔结
、媒妁之言
《户婚律》规定;“诸卑幼在外,尊长后为定婚,而卑幼自娶妻,已成者婚如法;未成者从尊长,违者杖一百。”
《户婚律》“嫁娶违律”条:“诸嫁娶违律,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独坐主婚。若期亲尊长主婚者,主婚为首,男女为从。余亲主婚者,事由主婚,主婚为首,男女为从;事由男女,男女为首,主婚为从。其男女被逼。若男年十八以下及在室之女,亦主婚独坐。”

《唐律》: 妻者,传家事, 承祭祀,既具六礼, 取则二仪。就是说男女双方结为夫妻, 六礼备谓之聘,六礼不备谓之奔。
六礼的具体步骤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婚姻成立还必须具备婚约,这是六礼的一个重要组成环节,有了这一环节, 婚姻之事于是定,产生人身的约束力。
3 . 婚姻成立的要件
(1)嫁娶有媒
按照《周礼》的记载,西周就设立一个官方机构叫做“媒氏”,“掌万民之判合”
《唐律疏议》卷13“为婚妄冒”条疏议云为婚之法, 必有行媒。没有媒妁的婚姻就成为非法婚姻。
《唐律疏议·名例律》篇中,“嫁娶有媒”
《唐律疏议·户婚律》卷14“违律为婚”条规定:“诸违律为婚,虽有媒聘,而恐吓娶者,加本罪一等;强娶者,又加一等。
(2)婚书
所谓“报婚书”,即书面的婚嫁协议,是男女双方家庭制定的婚姻合同。《唐律疏议》卷13对报婚书:“谓男家致书礼请,女氏答书许讫。”
某顿首顿首。触叙既久,倾瞩良深(如未相识即云:久藉徽猷,未由展觌,倾慕之至,难以名言)。时候伏惟某位动止万福,原馆舍清休,即此某蒙稚免,展拜未由,但墠翘称重。谨奉状。不宣。某郡姓名顿首顿首。
(别纸)某自第几男年已成立,未有婚媾。承贤第某女,令淑有闻,四德兼备,愿法交援。谨同媒人某氏某乙,敢以礼请月正。若不遗,伫听嘉命。某自。
通婚书
答婚书
某顿首顿首,久仰德风,意阙批展(如先相识机云:求展既久,倾慕良深)忽如辱荣问,慰沃逾增。时候伏惟某动止万福。原馆舍清休,即此某蒙秩免。言叙未由,但增企除,谨奉状不宣。某郡姓名顿首顿首。
(别纸)某自第儿女年尚初笄,未闲礼,则承贤第某男未有伉俪,顾存姻好,愿抚高援。请回媒人某氏,不敬,从某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