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Th e o ry Re s e a rc h
学★★★★论理
青少年犯罪行为产生的人格因素初探
王晓敏,刘伟刚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广州 51 0006)
摘要:人格作为人最内涵的要素与犯罪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未成年人处于塑造人格的重要时期,通过对青少年犯罪行为
产生的人格因素分析,一是反社会意识对犯罪的影响;二是人格障碍的影响;三是家庭对青少年人格的影响等等,强调爱的
教育对青少年良好人格形成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青少年;人格因素;犯罪心理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 002- 2589 (201 2) 05- 0084- 02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他把钢琴练好,甚至把他关在地窖里,在父母眼里,家鑫不
在界定青少年犯罪概念之前,先理解未成年人的概仅仅是他们的孩子,更是满足他们虚荣心的工具,家鑫钢
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明确界定了未成琴弹得好,就会得到父母的表扬,谈得不好就会被虐待。在
年人概念,该法第 2 条规定“: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这种缺乏爱的家庭长大的孩子,对别人、对周围的环境都
十八周岁的公民”。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是缺乏爱,并且内心已经积累了太多的不满、太多的愤恨,一
指年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而旦遇到诱因就会大爆发。当药家鑫把被害人张妙撞伤后,
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对于年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未不是立即去救助而是担心农村人难缠,下车后就对张妙连
成年人,只有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杀 8 刀,就是这种长期积聚在内心的不满、愤恨的总爆发。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八种罪行才负刑 ,是行为人对外界不良因素积极的
事责任。而我国青少年犯罪通常是指已满 14 岁不满 26 岁能动的反映
的青少年实施了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每个人对所接触到的任何外界事物并不是都有相同的
其中,己满 14 岁而不满 18 岁的人犯罪,称之为未成年人反映,而是具有选择性,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条件下,
犯罪。在许多国家,未成年人犯罪亦称少年犯罪。所以,青少对同一外界事物的反应也不相同。每个人长期的社会生活,
年犯罪中既包括年轻成年公民(已满 18 岁未满 26 岁)的犯形成了千差万别的心理特点。所以,个人在反映外界事物时
罪,也包括少年(已满 14 岁未满 18 岁)的犯罪。都必然充分体现出积极性和能动性,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形
二、青少年犯罪行为产生的人格因素分析成也是这样的。在上例中,药家鑫撞伤人后,不是选择积极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一般规律的救助,而是选择灭口,这是为什么?这与他从小形成的心
现代科学研究成果证明,人格因素是犯罪的起因和根理特点和个性特征有关。由于父母亲只关注他的成绩,而忽
源。任何一种心理的形成过程,都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略了他的人品教育、爱的教育,导致有人受伤时他没有一点
相互斗争和转化的过程。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是同情心,而是形成犯罪心理—杀人灭口。这一规律告诉我
外部诱因与原有的心理品质和经验中消极因素相互作用们:爱的教育在法治社会里,不仅是一个道德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