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友政发〔2017〕18号友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友谊县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和在县中、省直各有关单位: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友谊县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友谊县人民政府2017年9月7日友谊县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为全面贯彻十八大六中全会精神及《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指导思想,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国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以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促进全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控制畜禽养殖业源头污染,通过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切实达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十三五”期间畜牧业发展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和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畜禽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友谊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了禁养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了畜禽禁养区划分的前期工作。友谊县禁养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与技术咨询单位积极配合,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并在结合友谊县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拟定了《双鸭山市友谊县畜禽禁养区划定技术方案》,全面完成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后公示,并将禁养区划定方案报省环保厅、省畜牧兽医局备案;逐步制定出适合当地情况和便于实施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方案;完成依法关闭或搬迁畜禽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的工作,确保友谊县生态环境能够得以改善。领导小组组长:蔡纯意友谊县政府县长副组长:许友明友谊县政府副县长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列)管凤森县住建局局长、县政协副主席于洪林县统计局局长吉凯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许京永县规划局局长闫晓县农业局局长李曙光驻友谊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春雷县旅游局局长戴兵县发改局局长编制单位:黑龙江新天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张弻华高级工程师参编人员: ,落实责任 2附图:--:.《黑龙江人民政府关于双鸭山市及所辖县(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3.《关于新建友谊县博物馆的批复》4.《。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生态空间、提升生态质量、改善生态功能为主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生态监管,完善制度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更大贡献。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的划定畜禽禁养区范围并制定落实相应的法律法规、管控机制,将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重点保护区域的环境监管;对全县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对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