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二 0 一 0 年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正确评价各学校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工作人员的奖惩、
培训、辞退以及职务调整、工资晋升提供依据,根据《二 0 一 0 年度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章教体行字[2011]3 号)文件要求,结合圣井教
育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范围
教育办下属各学校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
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德,是
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
表现。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以及管理水平、知识更新情况。
勤,是指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绩,是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所产生的社会
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是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各学校要根据被考核对象的的工作特点和职务层次,把德、能、勤、绩、廉
细化分解成若干要素进行考核,能够量化的要量化,不能量化的必须用准确的定
性的语言加以表述,要素设计要简明准确,易于操作,并注意结合职位特点突出
关键要素。
2、考核标准:
各学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
次。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明确具体,不同类别、
不同等级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有不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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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
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个人品德;(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
水平高,积极参加知识更新活动;(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
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
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5)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
高,定期参加知识更新活动;(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
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5)廉洁从业。
(三)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1)思想
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
不足;(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
平较低;(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
在明显不足;(4)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
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5)能基本做到廉
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