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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街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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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街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doc

上传人:likuilian1 2019/3/1 文件大小:4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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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街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南宁市历史文化街区“老南宁•三街两巷”(二期)旧改项目(第一批)兴宁路民族大道兴宁路西一里围合片区(兴宁路西一里5号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城市建设规划需要,为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需对南宁市历史文化街区“老南宁·三街两巷”(二期)旧改项目(第一批)兴宁路民族大道兴宁路西一里围合片区(兴宁路西一里5号)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补助与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府规〔2016〕2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项目概况南宁市历史文化街区“老南宁·三街两巷”(二期)旧改项目(第一批)兴宁路民族大道兴宁路西一里围合片区(兴宁路西一里5号)位于朝阳商业圈中心区域,东至兴宁路、西至兴宁路西街、南至民族大道。毗邻中华电影城、步行街、中山路、民族大道、当阳街等场所和道路。土地级别为商业、办公一级。经初步调查,本片区用地总面积约1100平方米,㎡,全为非住宅;涉及被征收单位1个。。房屋征收范围兴宁路西一里5号上述房屋的门牌以及所列门牌内房屋、附属物的具体界线,均以蓝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蓝线图自公告之日起在项目实施地点张贴公布(张贴地点:兴宁路西一里5号)。相关单位可以到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查询(地址: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主楼711室,联系电话:0771-3290759)。三、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由南宁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负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兴宁区人民政府受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承担本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四、评估机构确定及估价救济途径(一)房屋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确定。(二)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南宁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五、评估与补偿(一)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生效后,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搬迁。(二)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在区位、用途、面积、建筑结构、新旧程度、权利性质等方面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与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既包括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也包括了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三)对手续不全的被征收房屋,由评估机构出具的分类评估报告按本方案第八条规定进行补偿。六、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根据本项目情况,被征收房屋为办公、旅馆用房,原则上实行产权调换。若项目改建地段周边新建设有办公、旅馆等用途的房屋,则按房屋建筑面积1:1的比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安置房屋超出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部分按照征收决定公告时的市场售价结算,不足的部分按评估价补偿。若实行货币补偿,则房屋按评估机构结合土地使用权性质、土地类型、用途、取得方式和使用年限以及客观收益对价值的影响等评估确定的房屋价值补偿。七、搬迁补助费、(1)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按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