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袈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肅肃薂聿前   言 薈肆膆   ,其余为强制性的。蒅羂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原标准GBll504—1989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荿膈薁   根据全国范围的调查研究,结合国内外文献进展,本次修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薃莁袈   “铅吸收”一项改为“观察对象”。()(),以利于铅中毒的预防。聿羅芆   ,()(),以减少假阳性。羆袀芄   ,引进职业接触限值(可接受上限值)与诊断下限值(诊断值)的概念,并以诊断值作为诊断分级的基础,对原标准中的轻度中毒诊断起点作了较大的修改。既体现了单项指标的作用,也突出了多项指标综合诊断的重要性,使诊断更趋合理。蝿羇芃   。肄芀蚇   ,鉴于多数与现已一致认可的标准化方法相同,故加精简。薀肈莆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膂羃蚅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芀袅螁   本标准由西安市中心医院负责起草,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江西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沈阳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湖南医科大学卫生系、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四川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株洲冶炼厂职工医院、绍兴市防疫站、甘肃省白银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景德镇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镇江市卫生防疫站、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研究室。蒅莃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肁羇蒆  upationalChronicLeadPoisoning羆芁蒈GBZ37-2002芇螅薆 肄蚁膂职业性慢性铅中毒是由于接触铅烟或铅尘所致的以神经、消化、造血系统障碍为主的全身性疾病。羈袇羀1 范围节肀芇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螈袈蚆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及处理。非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和处理亦可参照使用。薅葿薃2 规范性引用文件蒈蚆蚂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蚃膃芀GB/T16180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艿螇螆3 诊断原则肅蚂羄根据确切的职业史及以神经、消化、造血系统为主的临床表现与有关实验室检查,参考作业环境调查,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它原因引起的类似疾病,方可诊断。罿薄肀4 观察对象膄肂聿   有密切铅接触史,无铅中毒的临床表现,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螀薆螅   a)尿铅≥(、70μg/L)(、100μg/24h);节蒁莅   b)血铅≥(、400μg/L,);蒀蚇袂c)诊断性驱铅试验后尿铅≥(、300μg/L)而<()者。蚅袀螈5   血铅≥(、600μg/L)或尿铅≥(、120μg/L);且具有下列一项表现者,可诊断为轻度中毒:羁薆芀   a)尿δ-氨基-r-酮戊酸≥(8mg/L、8000μg/L)者;膅肃薇   b)血红细胞游离原卟啉(EP)≥(2mg/L、2000μg/L);蒇薇羅   c)红细胞锌原卟啉(ZPP)≥();芄蒂羃d)有腹部隐痛、腹胀、便秘等症状。,尿铅≥(、800μg/L)(1mg/24h、1000μg/24h)者,可诊断为轻度铅中毒。 中度中毒羈蒆肅   在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