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共靖江市委宣传部
靖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
中共靖江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靖江日报社
件
靖江市广播电视台
靖江市教育局
靖江市卫生局
靖江市红十字会
靖红〔2012〕1号
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二次
“红十字博爱万人捐”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进一步做好备灾救灾、社会救助、群众救护等关爱弱势群体、改善民生的工作,推动我市红十字公益事业的开展,更好地服务我市“四城同创”建设,根据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泰州市文明办、泰州市级机关工委、泰州日报社、泰州广播电视台、泰州市红十字会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第六次“红十字博爱万人捐”活动的通知》(泰红[2012]9号)精神,经请示市领导同意,决定在我市组织开展“红十字博爱万人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2012年4月至5月。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各部门、单位接通知后先在干部职工中进行宣传动员,4月25日前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捐款,4月30日前将捐款集中后统一汇至市红十字会捐款专户(附后)。
二、参与对象及受益范围
募捐活动的参与对象为:全市各级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含部队)及社会各界人士。单位捐款数额不限。倡议个人捐献一日工资。
爱心捐款受益范围:我市遭受自然灾害且生活困难的群众、城乡低保家庭、下岗失业中的特困人员、城乡大病重病患者、贫困家庭学生、孤儿、麻风休养员、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贫困孤寡老人等。捐赠者针对以上受益范围可进行定向捐赠,
企业捐款的30%可优先用于本单位特困职工的救助。
三、活动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红十字博爱万人捐”活动,是推进靖江“四城同创”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倡导时代精神和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落实。广大党员、团员、红十字会员、红十字志愿者要积极行动起来,带头捐献一日工资,自觉做“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的践行者。活动中要注意工作方法,倡导自愿捐款,防止硬性摊派。
2、广泛宣传发动。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在组织捐款前,要向干部、职工宣传开展募捐活动的意义和捐款的用途,激发大家的爱心,使捐款成为自觉行为。各新闻单位要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重点宣传红十字会募捐的法律依据,宣传好红十字会的公信力,为开展募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及时发现、挖掘、宣传募捐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引导人们把爱心捐款作为弘扬文明新风的具体行动。
3、加强捐款管理。市红十字会设立“红十字人道救助金”专用帐户,接受捐款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捐赠收据,规范运行,严格管理。捐款收支情况主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市红十字会网站和简报
及时公告捐款信息和审计情况。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将负责此项工作的经办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告知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以便工作联系。
附件1、靖江市红十字会捐款帐户及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2、靖江市红十字会捐赠表彰办法(试行)
中共靖江市委宣传部靖江市精神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