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论《聊斋志异》中的情爱故事与女权意识
【内容提要】《聊斋》情爱故事曾被批评为“男权话语和情爱乌托邦”,本文不同意这一论断。《聊斋》情爱故事的性别基调是男性的雌化和女性的雄化。蒲松龄对女性生存状态充满了关注和焦虑,源自他个人的情爱生活,更源于他得时代风气之先。在《聊斋》中躁动着的女权意识不仅引领了清代小说对女性的关切同情,而且提供了一个文学个案,使我们了解女权意识是如何在17世纪的中国悄然萌生的,因此它更具人类学上的意义。
关键字:《聊斋志异》情爱故事女权意识
《聊斋》情爱故事历来脍灸人口,蒲松龄将爱情这一人类最基本的情感演绎得令人刻骨铭心、回肠荡气,能使当代人读后依然心旌摇曳、激动不已,这真是一个奇迹。然而,在《聊斋》中仍有一批宣扬封建贞节观念、津津乐道于一男双美、纳妾嫖娼之类内容的篇什,这是颇煞风景的。而在准确评论《聊斋》情爱故事之现代价值的时候,这些篇什都是绕不过去的话题。因此,无论是一般的文学史,还是对《聊斋》的专门研究,对这一问题的结论几乎是众口一词的:蒲松龄一方面讴歌了坚贞的爱情,表现了强烈的反封建礼教的精神,但另一方面他笔下也掺杂着不少封建糟粕,带有落后的成分,反映了作者的阶级局限,等等。
毋庸讳言,对《聊斋》爱情故事的上述论断是相当稳妥全面的。然而,稳妥全面不等于准确中肯。对于蒲松龄这种在传统文化、传统道德观念孵育下成长起来的文学家,分析其思想观念时,从正面肯定其积极因素之余,对其局限表示遗憾、对其落后面加以批评指责,可以说是最轻松省事的办法,我们甚至可以推而广之,对封建时代的一切文学家都作如是观,也不至于会有太大的谬误。可这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论断、约定俗成的程式化见解,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因为类似论断过分凸显了封建时代文学家的共性,却缺乏对每一位充满个性的文学家作个性化的阐析,总显得似是而非。不客气地讲,这样说了等于不说,对推进研究的深入无所裨补。我们认为,评判一位作家在文学、在人类文化史上的地位,应该有两条基本的标准:一是他究竟比前人提出了多少新的东西,二要看他的思想主流。若以这两条标准来衡量《聊斋》情爱故事的内涵,我们就会发现不少新的思想观念,朦胧的女权意识即其一。
一
《聊斋》中的情爱故事曾被有的学者称为“男权话语和情爱乌托邦”①,事实究竟如何呢?所谓“男权话语”,是与“女权话语”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范畴,“女权话语”的提出则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兴起的女权主义运动有着直接的关联。众所周知,人类社会自从母系而父系、进而发展为阶级社会以来,男性就凭藉着生理等方面的优势,一直雄居于社会的中心,生杀予夺,唯我所欲,他们可以丝毫不必去理会女性的感受、愿望与诉求。因此将父系社会之后的文化泛称为男权文化,应该是没有多大问题的。西方近数十年来兴起的女权主义运动,正是站在重新审视人类文化的高度上,试图否定曾被视为天经地义的传统男权文化,张扬妇女解放、提出女性应与男性分庭抗礼的思想。可问题的关键是,女权意识、女权思想既不是在一个早晨突然降临的,也并非仅出现于西方,其明朗化和自觉化历经相当长历史阶段的酝酿、积累和衍化。如果忽视了这一渐进的过程,我们对女权意识的认识,可能就是被扭曲了的。而《聊斋》中情爱故事的价值之一,就是它提供了一个文学上的个案,让我们能从一个特殊的角度去了解女权意识在17世纪的中国是如何悄然地躁动萌生的。
许多《聊斋》研究专家早就指出,《聊斋》故事中大多数女性鬼狐极为善良可亲,它们不仅不害人,而且还热情地帮助人,这与过去的志怪传奇小说有着绝大的不同。但是,这是否是《聊斋》情爱故事的最显著特点呢?其实,《聊斋》情爱故事的更大特点是女主人公们的在婚恋中大抵是主动者,此类故事大部分亦以女主人公的名字命名,也可看出蒲松龄的主观意图和情感偏向。在“家世的利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仍然主宰着青年婚嫁的年代中,如果说蒲松龄笔下的鬼狐如婴宁、聂小倩、小谢、白秋练等②,可以不受人间礼法的羁绊,随心所欲地追求自己的幸福,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话,那么,世俗女子在婚姻大事上的主动热情,则非有超人的勇气不可,而类似的离经叛道式的自由择偶,在《聊斋》中却比比皆是。连名字都没有留下的侠女③,遇到穷得无力娶妻、但又乐于助人的顾生时,“嫣然而笑”,与之交欢生子,为顾生“延一线之续”;菱角听了胡大成“我为若婿,好否”的要求时,“眉目澄澄,上下睨成,意似欣属焉”,还主动关照胡,只要托其父的好友来提亲则“无不谐”;劭女、细柳、绿娥、五可等姑娘都是自己选择夫婿,“诸家问名,皆不愿”,“翻复遴选,十无一当”,搞得父母也失掉了耐性:“天下迄无良匹,汝将以丫角老耶?”胭脂在家门口邂逅了“白服裙帽,丰采甚都
”的鄂生,马上“意动,秋波萦转之”,鄂生走远了,还脉脉含情地“凝眺”……,她们大多也都是凭着自己的主动,找到了终身幸福。
不仅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