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结
2011年,市国资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完善规范权力、源头治腐的风险防控体系,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强化制度执行力为重点,抓好教育、监督、惩治和作风建设各项工作。
一、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结
(一)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工作
根据市委《关于印发中共XX市委员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克党发[2008]7号)精神,我委按照任务分解目标,结合自己的工作性质,制定了《市国资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方案》,落实国资系统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监督制约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为落实惩防体系建设方案,我委成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相继制定了《XX市国资委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对照《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我委将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与各项业务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由各科室根据自己的工作任务和业务性质,制定国资监管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使我委能够依法依规履行国资监管工作职责,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
。制定了《XX市属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程》、《关于规范国有产权转让可能性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XX市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办事指南》等文件,明确了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对资产评估工作实行了立项和备案制度,实施了产权转让全部进场交易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了企业国有产权变动行为。
。为加快,防止由于投(融)资决策不当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重大投融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减少投资行为的盲目性,同时也杜绝投资过程中一人说了算的行为,减少发生腐败的途径和几率。为防范在资产核销审批过程中的腐败、违规行为,制定了《XX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损失核销审批管理办法》,通过对资产损失核销权限的控制和资产损失核销程序的审定,以及资产损失核销处置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约束机制。
。规范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对中介机构的选聘及委托服务行为,制定了《选聘中介机构及委托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每年筛选公布一批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有效规范企业在产权交易和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中的操作行为,保护了国有资产出资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规范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对部分监管企业的章程进行了审核修订,对董事及董事长、监事及监事长重新进行了委派和任命等。经多方努力,2010年我委专门增加了内设机构—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制定了《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制度》,培配了工作人员,目前正在学习、培训和熟悉情况,这些人员将作为专职监事委派到各监管企业,代表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