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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公共交通公司.doc

上传人:阳仔仔 2019/4/23 文件大小:1.34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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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公共交通公司.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8·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8·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2018年10月28日2018年8月11日6时18分许,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驾驶员赖国华驾驶闽JY2637号大型普通客车,从后垅方向沿新华中路往烈士陵园方向行驶,行经万利广场门口路段时,碰撞前方位于人行横道上从右往左横过道路的行人陈惠铃,造成陈惠铃受伤经闽东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福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事故处置等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同时要深刻吸取教训、落实责任、严格制度、采取措施,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2018年9月2日,福安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福安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成立了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8·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福安市安监局局长陈国飞为组长,福安市交通运输局顾春光、安监局钟中华、交警大队刘允为副组长,调查组成员由福安市交通运输局、安监局、人社局、总工会、交警大队等单位的人员组成,同时邀请福安市监察委员会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和询问有关人员,并结合福安市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及相关技术鉴定,经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提出了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概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全民所有制),位于福安市城关新华南路96号,成立于1995年5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1157581114B;法定代表人:刘瑞发;经营范围: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省际(旅游)包车客运,汽车修理(由分支机构经营),汽车配件零售,汽车租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闽交运管许可宁字350900000021号。(二)事故驾驶人情况赖国华,男,户籍地址:福安市社口镇潘洋村洋中11号,驾驶证号:35222619********17(准驾车型:A3,初次领证日期:2012年1月16日,驾驶证有效期从2018年1月16日至2028年1月16日,驾证期限:十年),系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闽JY2637号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三),男,身份证号:35222619********19,户籍地址: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号,系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经营管理事务。,男,身份证号:35222619********58,户籍地址:福安市城北街道凤山路**号,系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的副经理,分管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生产技术。,男,身份证号:35222619********55,户籍地址:福安市甘棠镇奎住村下厝*号,系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城区车队队长。,男,身份证号:35222619********17,户籍地址:福安市下白石镇远杞村远杞路**号,系本起事故中的死者。(四)事故车辆基本情况闽JY2637号大型普通客车(新能源汽车),品牌型号:金龙牌XMQ6850AGBEVL,发动机号:Y1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