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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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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xzh051230 2019/4/30 文件大小:3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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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配发人员及标准第三章配发程序及要求第四章服装管理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六章附则总则为了规范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管理,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是指由交通运输部规定,统一颜色、款式、标识和配套装具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用制式服装。我省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运(海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服装的采购、生产、发放、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着装范围,改变执法服装标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发放、强化监督的原则。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管理工作。省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负责本行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的管理工作。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负责本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的管理工作。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的管理工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应着执法服装,做到着装整洁、标志齐全、仪表严整。第二章配发人员及标准配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实行着装人员资格审查制度。执法服装配发对象是持有合法有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的在岗人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分为日常执法服装和应急执法服装两类。执法服装配发标准和使用年限如下:(一)冬常服2套,防寒服1套,4年更换一次;(二)春秋服2套(含长袖衬衫2件),3年更换一次;(三)夹克、短袖夹克衬衣、短袖衬衫各2件。男配夏西裤2条,女配夏西裤和夏西裙各1条,一年更换一次;(四)大檐帽(卷檐帽)1顶,3年更换一次;(五)大衣或皮衣1件,5年更换一次。执法服装标志标识配发标准和使用年限如下:(一)帽徽2枚;(二)肩徽、肩杠各6付;(三)领花6付;(四)领带夹4付;(五)软胸章1付、硬胸章1付、号牌2付;(六)执法腰带、武装带各2付;(七)臂章、软肩章、硬肩章各6付;(八)反光背心2件。执法服装标志每人配发上列全套,使用期三年。执法服装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和标准配发。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应根据着装范围、配发标准、使用年限和具体要求,认真统计每年本单位着装人数、换装品种、数量及规格,制定年度执法服装配发方案,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执法人员服装和标志标识费用在管理经费中列支。第三章配发程序及要求执法服装的采购、生产和配发工作由省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理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具体实施。执法服装配发应遵守下列程序:(一)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每年10月底之前,合理制定本单位下年度执法服装配发计划,并逐级审查上报。(二)省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对本行业执法服装配发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核批准。市(州)交通运输主管理部门应对本地区执法服装配发方案进行审查并批准。(三)经审查批准,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以招标等公开竞价的方式选择执法服装生产厂家,组织采购、生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四)执法服装生产完工,组织专人进行验收。(五)经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并向执法人员发放。年度执法服装配发方案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着装人员资格要求;(二)符合本办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