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八章证券市场法规体系与监管构架
本章重点:主要掌握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律体系、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以及证券市场监管内容
一、涉及证券市场的主要法规及条款
1、《证券法》是为规范证券发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护法权益而制定,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与公司法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2、《公司法》是违规干公司的组织行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制定,确立了我国公司法的法律地位及其设立、组织、运行和终止等过程的基本法律原则;
3、《刑法》,证券从业人员应重点掌握妨碍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和贪污贿赂罪、渎职罪中的相关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是为规范国库券的发信而制定;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价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是为加强证券市场的宏观管理;
一、涉及证券市场的主要法规及条款
6、《管理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是针对未经批准,将境内资产以各种形式转移到境外上市的现象而颁布的;
7、《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是为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
8、《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明确了证交所的职权和责任;
9、《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内涵;
10、《证券经营机构与票成效业务管理办法》是为规范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成效业务而发布的;
11、《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是违规干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而发布的。
二、对证券发行市场的监管
证券发行市场的监管是对证券发行的审核、监管和管理,包括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和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
1、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有注册制和核准制。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的制定如下:
(1)实行联机审批制度;
(2)被批准发行的股票可向证交所提出上市请求;
(3)证券发行需要法律、会计、资产评估等相应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2、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是为通过充分公开公正的制度保护投资者,免受欺诈和不法操纵行为的损害。
信息披露的意义在于:
(1)利于价值判断;
(2)防止信息滥用;
(3)利于监督经营管理;
(4)防止不正当竞争;
(5)提高证券市场效率。
三、证券上市制度
证券上市制度包括证券上市条件、上市契约、上市公司义务、上市程序、上市的暂停和终止。
1、证券上市条件主要是:
(1)有维持营业连续性的能力;
(2)上市股数和股风总额达到一定水平;
(3)股权分散;
(4)资产净值或股票净值达到一定数额;
(5)纯收益或股息达到一定的标准
2、证券上市的基本程序:
(1)申请;
(2)审核;
(3)上市。
3、证券上市暂停,即“停牌”,有三种形式:
(1)法定暂停上市;
(2)申请暂停上市;
(3)自动暂停上市。
4、证券上市的终止,即“挂牌”被取消上市资格。
四、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
我国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包括股票承销业务的监管、自营业务的监管、从事外资股业务的监管。
对股票承销业务的监管包括:
(1)确认承销资格;
(2)承销过程中的管理;
(3)风险控制;
(4)监督检查制度
对自营业务、从事外资股业务的监管有类似的监管内容。
五、对证券投资者的监管
主要是对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监管。
1、对个人投资者的监管:首先确认个人投资者的资格;其次对个人投资者买卖途径和买卖行为的管理;
2、对机构投资者的管理:
(1)对机构投资者资金来源的管理;
(2)对机构投资者买卖证券的管理;
(3)对机构投资者买卖行为的管理。
六、对操纵市场的管理
操纵市场行为是某些人为获利,借助资金、信息优势或利用职务之便,操纵市场,制造市场信号扭曲,误导不知情的投资者,造成市场混乱。
其方式有:
(1)虚买实卖;
(2)合谋;
(3)扎空;
(4)连续交易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