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2
文档名称:

林业局纪检组工作总结.doc

格式:doc   大小:25KB   页数:1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林业局纪检组工作总结.doc

上传人:762357237 2019/5/25 文件大小:25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林业局纪检组工作总结.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林业局纪检组工作总结一年以来,县林业局纪检组在县纪委监察局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聚焦主业主责,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切实落实监督责任,较好地完成了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XX年工作开展情况(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从严履行“一岗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林业部门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与林业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调整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工作机制。为认真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我局确保了“三个到位”:一是第一责任人工作履职到位。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过问、协调和督办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按需要适时开展廉政谈话,并与各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或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二是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到位。4名分管负责人均在抓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两手抓、两手硬”,实现“两不误、双促进”。三是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导到位。局党组不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强化工作督促指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二是强化执纪问责,突出监督责任。局纪检组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强化监督责任。一是充实局纪检组成员,不断加大纪检队伍力量。明确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并配备了1名纪检专干,专司监督职责,突出抓好主业。二是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今年以来纪检组采取不打招呼,定期不定期的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局属各单位、国有场圃等单位进行了明察暗访。通过检查,发现极个别单位存在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出现脱岗现象。督查组将督查结果在全县林业系统进行了通报,对其他单位或部门的职工起到警示作用。三是强化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局纪检组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共立案2件,纪律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约谈1人,达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扎实推动巡察整改,促进各项工作规范XX年8月25日至9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并反馈巡察意见。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坚决贯彻巡察整改要求,不折不扣、彻底整改,并努力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制度机制。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明确了5个方面、15个整改事项、48条具体整改措施,并逐一分解到相关股室和单位,做到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四明确”。同时,局党组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改过程中,局领导小组实行一周一汇报、一周一调度,切实稳步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截止目前,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县委巡察办交办的9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其中:提醒谈话4人、函询5人、诫勉谈话2人,初核了结1件,立案2件,处分2人。通过巡查整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使林业系统政风、行风明显改善、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廉政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教育,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教育。一是开展集中学****与测试,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邀请县委宣讲团成员和县纪委科室负责人来我局开展《准则》、《条例》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为了进一步将上级有关精神学懂、学透,组织了党员干部参加党纪党规等知识测试3次。二是开展廉洁谈话。鉴于国有林场人事变动,纪检组及时对玉龙山林场、白鹤山山林场和县绿野苗圃新调整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提醒干部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注重自身廉洁自律,在单位起到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此外我们还组织林业系统中层以上干部20人到县法院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切实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四)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改进作风一是持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问题专项工作,坚决反对“四风”。截止目前,我局向县纪委报送“四风”线索2条。二是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办发〔XX〕25号)文件精神,明确要求局属各单位、各国有场圃、各镇林业站要令行禁止,今后所有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含酒精类饮品)。为了检验各单位对此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纪检组带领办公室人员就“酒桌办公”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对局属各单位、各国有场圃、各镇林业站专项督查,对县内、各镇的部分酒店、农家乐进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