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基于物权的房地产交易法律研究摘要研究生:吴多根指导老师:黄有亮副教授有的房地产法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房地产交易中的物权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造成了对不动产交易中的物权认识不足。本文就是从物权的角度对我国的房地产交易法律关系进行考察分析。本文首先对房地产物权,特别是房地产交易中的物权进行了考察,建立了不动产交易中的物权体系,并对多国的物权变动模式等相关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比较,提出了我国将来应采用物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其次,,并强调应建立我制度。第三,基于物权理论对房地产交易中的物权属问题。第四,对房地产交易中的用益物权进行了考察,分析了房地产租赁权和典权的效力问题。最后,对房地产交易中的担保物权进行了考察,分析了当前担保物权存在的问题,并对房地产抵押权和按揭的效力进行了探讨。本论文较系统地分析了房地产交易中的物权,揭示了典权、租赁权和按揭的物权性,对目前在不动产物权方面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关键词:房地产物权登记所有权典权租赁权抵押权按揭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房地产市场取得了快速的发展,而房地产法律却滞后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地产法规大都还是计划经济下的行政管理法规。现进行了考察,讨论了房地产买卖中的无权处分问题和双重买卖情况下的所有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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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乱研究的意义问题的提出一些改革,就使取得了全球瞩目的巨大成就。⋯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制度因素,一个提供适当有效的个人刺激的制度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而在制度因素中,财产关系的作用最为突出。中国有句古谚,有恒产始有恒心。中,经济资源结构等没有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仅在产权制度方面进行了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人民的财产很难得到持久有效的制度性保障。秦汉以来,历代中国国家政权,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着不受法律制度的制约而随意剥夺个人财产的绝对权利,形成了公权无限扩张、私权被压缩,财产得不到有效的保护。而在我国目前的《民法通则》中,也仅规定了财产所有权,而对所有权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利,规定为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十分粗略。在我国现在的房地产管理法规中也存在这种现象,作为调整房地产交易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要还是出于行政管理的目的,对当事人的财产权利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和保护。我国《宪法》对于私有财产重点在于保护与人本身密切相关的“个人生活资料”。十六大报告中对“劳动收入”重新进行了界定,提出了“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也受到保护。我国《物权法草案》也已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在草案中明确提出了保护财产的权利。这些举措将是对我国财产制度一个重大突破,意味着我国在财产制度方面正在发生着重大变革,明确表明了国家对私有财产的尊重和保护。随着财产制度的这一重大变革,我国现有的房地产法规将不能完全适应新的经济形式。必须建立起基于物权的一整套房地产法规体系,以充分的尊重和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财产权。本文正是基于这一思想,提出从物权的角度研究房地产法规。建立基于物权的房地产法规体系,明确房地产物权,至少有三个方面的意义:第一,有利于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孟德斯鸠说过:“私有产权是道德之神。”意思是说,私有产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阻止公权对私有财产的侵犯,除了法律的明确规定外,严禁公权对私权的侵犯:二是阻止他人对私有财产的侵犯,明确房地产的物权属性后,权利人可以行使物上请求权请求法院对财产的保护或者进行自力救济。第二,有利于保障房地产交易的安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善意取得制度等,对房地产物权进行界定,从而保证房地产交易的公平有序的实现,使得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第三,有利于鼓励人们努力创造财富,促进社会财富的增加。物权的建立,使得国家对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托马斯在研究近代西方国家兴起的原因后,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