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题目: 嘉兴市流动人口医疗保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前言部分
医疗保障问题是当今时代发展中的热门话题。看病难、看不起病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更重要的是经济发展问题。作为生活在城市的流动人口群体,医疗保障相关待遇也是他们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因此,在金融危机逐渐蔓延到实体经济的不利时期,在以人为本和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标志的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流动人口的健康发展和生活安定必须高度关注。
流动人口从事的职业基本涵盖了城市各行业的所有苦、脏、累、险的工种,衣食住行各方面都较城镇居民有显著的差距,同时流动人员具有弱势性、流动性和小农思想根深蒂固等特点,客观上需要建立有效的流动人口医疗保障制度来维持他们的正常生产生活。
建立流动人口医疗保障制度是运用医疗保障有效供给理论和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的经验总结,也是维护流动人口群体健康权的体现。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刻不容缓。健康权是受国际法和各国法律的保护的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体公民不可剥夺的基本人身权利之一。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健康权是指公民所享有和应当享有的保持其躯体生理机能正常和精神健康状态完满的权利。它不仅涉及医疗卫生保健,而且延及影响健康的各种因素。国际上健康权的评价标准有四个:一是有效性,二是接近性,三是可接近性,四是优质性。为此健康权至少要包括如下方面的权利:一是初级卫生保健权利;二是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的
权利;三是特殊群体的健康权利;四是公共卫生权利。为此,国家有责任保证每一个公民享有获得基本教育和医疗保障的权利。健康权与生命权、生存权密切相关,侵犯健康权将危及人的生命权和生存权。世界卫生组织将健康权设定为基本人权。健康作为民生之本,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医疗保障考虑更多的是维护人们在卫生资源利用方面的公平性,进而达到人们在健康方面的公平性,应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目前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个基本制度,1998年我国首先在城市开始试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03年在农村试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在全国70多个城市试行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初步建立起了覆盖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2009年公布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谤,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然而,流动人口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风险比纯粹的城市职工和纯粹农民大得多,他们对社会保障尤其是医疗保障的需求也最切。本文主要对2002年—2010年有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文献、著作进行了综述,文献的研究内容涉及了医疗保障的现状,问题及解决对策。
主体部分
仇雨临,孙树菡(2001)认为医疗保障从狭义上说,医疗保障是指除了市场体系之外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收入支持和服务帮助;从广泛的意义上说,它是指一个社会通过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为它的国民所提供的健康安全保证。它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范围最广、运行机制最复杂的保障项目,它对国民健康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许正中(2002)认为医疗保障是个十分复杂的论题,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就有不同的理解,从医疗保障系统看,最基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