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7
文档名称:

武汉市房地产测绘实施细则(武房发[2010]3号文).docx

格式:docx   大小:1,165KB   页数:8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武汉市房地产测绘实施细则(武房发[2010]3号文).docx

上传人:459972402 2019/6/2 文件大小:1.14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武汉市房地产测绘实施细则(武房发[2010]3号文).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武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产测绘行为,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以及城镇建设提供数据和资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武汉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房产测绘适用本细则。第三条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房产测绘管理工作。武汉市房产测绘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协助市局开展房产测绘管理及技术工作。各测绘机构具体从事房产测绘业务工作。第四条具备房产测绘资质的各测绘机构必须经市局备案后,方可开展房产测绘工作,测绘机构应保证使用符合国家计量规定的测绘仪器。第五条从事房产测绘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经过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第六条对施测的房产应当设定唯一的房地产编码,并实现与房地产登记编码相关联。-1-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七条房产测绘主要是采集和表述房屋和房屋用地有关信息,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以及为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和资料。房产测绘基本内容包括: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测算、变更测量及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等。第八条房产测绘基本流程为:房产测绘委托受理及备案、调查施测、内业整理、检查验收、成果备案、整理归档。第九条房产测绘成果包括:图表簿册、技术设计书、技术报告书及测绘数据等。第十条受理委托时,房产测绘机构必须与委托人签定全市统一的房产测绘合同,并报市局备案。第十一条调查施测包括:房产要素调查,房产测绘(含商品房预测)。一、房产要素调查内容包括房屋座落、产权人、产别、层数、建筑结构、建成年份、用途、墙体归属、产权来源、四至关系等基本情况,以及绘制房屋权界线示意图。二、委托人委托房产测绘机构进行房产预测时,应提供规划审批图(原件)、规划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土地证(界址点成果表)、设计说明等资料;实测时,还必须提供房屋竣工验收资料。第十二条房产测绘成果必须执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第十三条房产测绘实行测绘合同及成果备案制度。房屋建设单-2-位有义务对经备案的房产测绘成果予以公示。第十四条 房产测绘必须建立并使用统一的房产测绘信息系统。第十五条 房产测绘应用的测量基准:一、1954年北京坐标系。二、平面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3o带投影。三、1985国家高程基准。第十六条 房产权利人对房产测绘成果有争议的 ,可向武汉市房地产面积测算鉴定站申请鉴定。-3-第三章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第十七条 房产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原则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越级布网。第十八条。房产平面控制点包括二、三、四等平面控制点和一、二、三级平面控制点。房产平面控制点均应埋设固定标志。控制点的密度:建筑物密集区的控制点平均间距是100m左右,建筑物稀疏区的控制点平均间距在200m左右。第十九条 对已有控制成果的利用控制测量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按本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 凡符合本细则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本细则要求的控制网点,也应尽量利用其点位,并对有关点进行联测。第二十条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的方法房产平面控制测量可选用:三角测量、三边测量、导线测量、GPS定位测量等方法一、各等级三角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1)各等级三角网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3—1的规定。(2)三角形内角不应小于30o,确有困难时,个别角可放宽至25o。-4-表3—1各等级三角的技术指标平均边长测角中误差起算边边长相对水平角观测三角形最等级最弱边边长测回数km(″)中误差相对中误差大闭合差(″)DJ2DJ6DJ1二等9±±±(首级)121/120000(加密)9±±(首级)61/80000(加密)6±±(首级)41/45000(加密)26±±±、三边测量(1)各等级三边网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3—2的规定。表3—2各等级三边网的技术指标等级平均边长测距测距中误使用测距仪测距测回数km相对中误差mm等级往返二等91/300000±30Ⅰ44三等51/160000±30Ⅰ、Ⅱ44四等21/120000±16Ⅰ22Ⅱ±15Ⅱ±12Ⅱ±12Ⅱ2(2)三角形内角不应小于 30o,确有困难时,个别可放宽至 25o。三、导线测量(1)各等级测距导线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3—3的规定。-5-表3—3各等级测距导线的技术指标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