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治理体系经验性解析
论文摘要:独立董事是董事会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独立董事治理体系分为独立董事聘任、独立董事激励、独立董事尽职与独立董事行为四个要素。经验性的研究揭示了独立董事机制的微观机理,从而为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提供了策略性的指导。
论文关键词: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权;公司治理
一、独立董事制度概述
。自从Berle和Means在1932年提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话题以来,如何解决委托——代理问题以提高公司运作绩效就成为公司治理研究的核心。。随着董事会治理的成熟与深化,。在这种背景与环境下,独立董事制度应运而生,在对控股股东与经理层的监督职能的实施过程中逐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强化董事会内部制衡机制,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化,因此,在董事会治理过程中,独立董事需要享有一定的权力并完成应尽的义务。一般而言,国际业界公认独立董事应享有如下权力:第一,对董事会成员与经理人员进行监督,::第三,对公司投资计划的可行性与关联交易等方案进行全面审查;
“一票否决权”,因为对被独立董事所否决的议案进行再议时,需全体董事的同意方可通过。
,独立董事职权的行使主要是通过参与董事会来实现的。,以及在董事会会议上提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异议。独立董事的选拔应符合一定的规范性,需要在资质、能力、专业上对候选人员进行审慎的考察,同时,独立董事要确保具备必要的时间与精力来行使自身的监督职能。由于独立董事的收益独立于公司及经理层,职业生涯不受制于CEO,因此,从理论上分析,独立性较强的董事会能够更好地维护股东利益并增进股东的价值。
二、模型构建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起始于上世纪末期,仅具有十余年的历史。由于国有上市公司路径演化的特殊性,在上世纪90年代普遍出现了“一股独大”与“内部人控制”。为了解决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人洽理中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1997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对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有所提及。2001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标志着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的正式推广与实施。2006年1月1
日,新《公司法》的实施使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获得了国家层面的法律地位。可见,我国上市公司引人独立董事的初衷并非为了提高公司业绩,而是为了解决股东与经理层的代理问题以及大股东对小股东的侵害问题,所以。监督是独立董事最主要的职能,监督力度是衡量独立董事监督效率的标准。
目前。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已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实现了对大股东和经理层的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