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析隐含作者与现实作者的关系摘要:隐含作者是美国学者韦恩布斯在《小说修辞学》中提出来的一个重要概念。这一概念一经提出,引发了叙事学界广泛的争议,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学界对隐含作者的现实作者的关系问题普遍存在争议,学界的争论一直很激烈,在这里我初步探讨一下隐含作者与现实作者的关系,首先对隐含作者的概念进行一下初探,这一概念一提出便引起学术界的大讨论,观点各异,学术界对此关注度很高。其次对二者的关系进行一下梳理,在当时以文本为主的叙事学研究的大背景下,布斯提出的隐含作者可谓是一个惊雷惊醒了人们,所以对现实作者和隐含作者的关系争论也很激烈。最后根据各方的观点,我得出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二者不可分割。关键词:现实作者隐含作者审美创造二者关系“隐含作者”,概念是美国当代著名小说理论家韦恩·布斯提出来的,他在《小说修辞学》中指出:在作者写作时,他会创造一个“他自己的隐含的替身”,(1)这就是“隐含作者”。我们把他看作真人的一个理想的、文学的、创造出来的替身。他是自己选择的东西的总和。(2)由此我们可以推断,隐含作者是作者创造出来的,那么作者到底如何创造自己在作品中的隐含形象呢?本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一下初步的探索。一、隐含作者概念的分析作者是执笔写作的人,存在于作品之外,隐含作者是作者的创造物,存在于作品之内,作者在创作作品的同时,也就创造了他的“第二自我”—隐含作者形象。为了构建对“隐含作者”的一种理解,有必要从这一概念最初的提出开始进行剖析。布斯在《小说修辞学》中提出,在他(作者)写作时,他不是创造一个理想的、非个性的“一般人”,而是一个“他自己”的隐含的替身。“隐含作者”有意无意地选择了我们阅读的东西;我们把他看作真人的一个理想的、文学的、创造出来的替身;他是他自己选择的东西的总和。(3)布斯对“隐含作者”的界定,申丹已经作过细致而精微的分析(《何为“隐含作者”》)。布斯一方面将“隐含作者”视为真实作者所创造的“隐含的替身”、“第二自我”,另一方面又认为“隐含作者”是读者在解读过程中推导出来的作者形象。申丹认为“隐含作者”是一个英明的概念,同时涵盖了编码(创作)和解码(诊释)的过程,既符合内在批评的要求,又使批评家得以考虑作者的意图、技巧和评价。然而,我认为导致概念混乱的恰恰是这种双重关注。学界对这一概念的种种理解,可以大致概括如下:隐含作者是1真实作者创造的:真实作者的“第二自我”,读者的向导:布斯2读者创造的:读者推测的作者,小于等于读者:查特曼、艾柯3等同于文本意义(巴尔)4赋予文本以意义者(尼尔斯)5叙事交流结构中的发话者:查特曼上述不同的理解使得“隐含作者”概念愈发含混了。例如第二种情况(隐含作者是读者创造的),究竞创造隐含作者的是真实读者还是隐含读者?假如是前者,隐含作者就是一个无法讨论的概念,因为每一个真实读者都会创造一个不同的隐含作者,而且鉴于许多读者的“业余”身份,可以推测很多情况都是不靠谱的。如果是后者,那不过是把阐释的负担从“隐含作者”转移到“隐含读者”概念之上,什么也没有解决。但上述的分歧至少为我们提供了一条线索:对“隐含作者”概念的澄清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真实作者、文本意义、读者等概念相关联的。毋庸置疑,从经验上来说,文本当然是真实作者“创造”出来的。并且,作者的创造往往不是无意识的创造,而是充分体现了他或她对文学规范的理解和对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