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欧美主要国家同性恋婚姻立法现状初探刘抒扬文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学号2001013042)指导老师白云讲师【内容提要】“婚姻为男女两性的结合”作为一条为人类所默认的历史法则沿袭至今。但是,随着同性恋权利运动和人权运动的发展,人们对于同性恋者的态度愈加宽容,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同性之间已经可以成立婚姻并享有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文章目的是基于同性恋婚姻的群体需要,通过对同性恋概况、现状的简要分析,结合当前欧美主要国家对同性恋婚姻立法状况,以及我国社会普遍对同性恋的认识和态度来对同性恋婚姻合法性这个渐渐浮出水面的颇具争议的问题进行浅要探讨。文中会引用实例和数据来反映当前社会同性恋婚姻在欧美主要国家的现状。【Abstract】Homosexualityisakindofuniqueculturebehavior,,payingcloseattentiontotheweakcrowd,andrestraininghomosexualitywiththelegislation,,legalstatusofthehomosexualmarriagewillbedefinedandthenowadayssituationofhomosexualityandlegislatingfortheirmarriagewillbediscussed.【关键词】同性恋;婚姻;合法性;立法方式;社会秩序;【keywords】homosexuality;marriage;legislation;publicorder【教师点评】不少于200字,(说明:要在定稿前找老师写,打印在论文上)刘抒扬同学在论文的选题上选择了一个相对有难度,国内对此问题研究比较少的同性婚姻立法现状作为自己法学双学位毕业论文的题目非常值得肯定。特别是作者在有关这方面研究资料相对较少的情况下,能对同性恋的法律地位、法律保护问题进行综述,重点研究了欧美各主要发达国家对同性婚姻的立法现状,并对此进行了评析,这是非常难得的。作者的论题鲜明,重点突出,思路清晰,语言表述严密,即使是法学专业的同学作出这样一篇毕业论文,也是值得赞扬的。应该说是一篇比较优秀的法学本科毕业论文。1婚姻传统上是男女两性依一定的法律、伦理和风俗的规定所建立起来的夫妇关系,它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是家庭成立的标志。因此,世界上多数社会都认为“一男一女”是婚姻的基石,不承认同性婚姻。然而,自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同性恋权利解放运动的发展及同性恋者对婚恋平等权的不断追求,同性婚姻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己经得到一定程度的承认,有的国家甚至修改了本国婚姻法,不再将婚姻限定于异性之间的结合,从而彻底打破了传统的婚姻概念。本文拟比较各主要国家同性婚姻立法现状,对其加以评价,以期对同性婚姻立法作简要的比较研究。一、同性恋的社会现状及法律保护概述(一)同性恋在西方国家的现状在西方,早在古希腊时代,就与关于同性恋的记载。同性恋,特别是男同性恋,千百年来被视为犯罪和罪恶。受到教会与社会的谴责、唾弃,受到法律的制裁。直到19世纪同性恋才作为人类学、精神医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受到人们的充分重视。同性恋这一术语(Homosexuality)最初是由一名德国医生Benkert于1869年命名的。这个词描述的是对同性的人具有性爱吸引力并持续表现性爱倾向,同时对异性不能做出性反应。1大规模的同性恋解放运动是以1969年6月29日发生在美国格林威治村石墙旅馆中的警察与同性恋者的冲突为起点的,参加同性恋示威游行的人数高达400万人。时至今日,每年“石墙暴动”纪念日前后,世界各国的同性恋者都会举行规模宏大的纪念、游行活动。在同性恋解放运动的影响下,西方各国同性恋者的法律地位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20世纪下半叶以来,各国关于同性恋的法律开始明显放宽。在国外,随着酷儿理论的发展,把同性恋视为异常,已经让位于把同性恋当作一种差异,并开始挑战异性恋霸权,挑战男性和女性的两分结构,试图圆满解决性别和性倾向的问题,创造新的人际关系格局,创造人类新的生活方式。(二)同性恋在中国的现状及立法争议(1)同性恋在我国的现状长期以来,我国的同性恋者都应该算是一个被有意识忽视和边缘化的群体。是一个相对的“禁区”,在传统的家庭观和伦理道德当中都是受到一定歧视的。被认为是对人类正统家庭观念和世俗价值取向的颠覆。社会普遍对于同性恋的态度都是存在一定的歧视的。2在中国大陆,认为同性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