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在纠风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讲话
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不正当交易行为、治理商业贿赂方面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职责。全省工商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省工商机关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的主要任务是:突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商业贸易、图书发行、中介活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集中力量加大对不正当交易、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各种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
各级工商机关要强化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措施,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充分利用12315消费者申诉网络、举报电话和投诉网站等多种途径,畅通发现案件线索渠道,积极受理群众举报。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及范围广、影响面大、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严格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惩处。要健全
“经济户口”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分级监管和属地监管双轨制,把好各类市场主体的准入关和退出关,有针对性地了解和掌握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经营动向,力求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置。要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贯彻实施《湖北省行政机关归集和披露企业信用信息试行办法》,完善包括涉及企业商业贿赂行为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信息在内的信用档案,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建立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惩戒机制和淘汰机制。LOCa要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