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架满堂红施工合同篇一:外排架及满堂红架合同外墙脚手架、满堂红支模工程租赁合同甲方: 乙方:广州市亚华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协商,签订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名称: 建筑地点: 工程概况: 第二条:承包范围: 1、包工包料方式的外墙脚手架、施工全钢平桥、施工人行梯、安全斜挡板、安全等排架搭设所需用的材料,包含木工所使用的钢管扣件。 2、满堂红支模架所需要的钢管、扣件,包含顶托、包含木工使用的钢管扣件。 3、乙方应及时供应满足以上项目所需的所有材料,并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组织进场。第三条:施工工期: 1、本合同所承包外墙脚手架工程的租赁总工期脚手架为个月,(自开始搭设之日起计至正式所有本项目外墙架拆完棚止),如超出租赁期使用每平方米每天元补给乙方作材料租金及维修费,至拆完脚手架为止,由甲方支付乙方作租赁使用费)。 2、本合同所承包满堂红支模架工程的租赁总工期脚手架为个月,(自开始搭设之日起计至至正式所有本项目满堂红支模架拆完棚止),如超出租赁期使用每立方米每天元补给乙方作材料租金及维修费,至拆完脚手架为止,由甲方支付乙方作租赁使用费)。第四条:钢管扣件材料使用: 第六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材料、包租赁工期、包质量,包进退场材料运输。第七条:甲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外脚手架的防雷、防火措施由甲方负责。作业层的施工荷载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设计要求,不得超载。模板、支架、砼和沙浆的输送管等不得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拆除乙方已完工的脚手架杆件、连墙件及拉吊件。 2、外墙手架完工后甲方派员协同乙方共同对脚手架的质量及数量进行验收,确计后乙方发出完工通知书及工程验收单,甲方负责人应在十五天内签名确认,逾期视作同意。 3、所有立、平经验收后甲方不得随意拆除,如施工需要拆除后由甲方派人重新拉结,未能及时拉结而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如需要乙方配合施工,甲方须按每人200元/日以工资形式支付给班组。 4、如施工期间甲方因变更或其他因素需改动已完成的脚手架,需按实际变更的实搭面积套用相应项目单位补给乙方。 5、甲方须向乙方免费提塔吊等垂直运输工具直至拆棚完毕。拆除外脚手架时,若因甲方提早拆除塔吊等原因导致乙方须人工传递材料的,甲方需按剩余脚手架面积,套用4元/m2向乙方支付补偿费用。 6、若甲方修改原施工方案,造成脚手架价格变动的,双方协商确定增减费用,并签订补充合同。 7、甲方必须及时就具体的施工细节及特殊要求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安排一名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负责脚手架搭设,随时指导、监督乙方的施工; 8、免费提供乙方人员临时施工宿舍及生活用水、用电、照明等; 9、统筹安排、协调与各作业班组之间的沟通,甲方需在现场安排一间仓库给乙方放置工具,并提供堆放材料场地。 10、钢管脚手架的垫脚块由甲方提供。甲方负责拉结筋提供乙方预埋、卸荷吊钩制作、安装、预埋。拆排期间焊断埋件及拆架后补洞修复饰面由甲方负责。挑架用工字钢由甲方提供,预埋钢筋由甲方提供。 11、甲方不能随意改变或拆除脚手架及其锚固点,如果需要更换必须经乙方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否则一切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12、甲方必须免费无条件提供乙方外墙、内支模脚手架所需材料塔吊或吊车运输,直到拆完外架为止。以且提供焊机、焊工配合。 13、组织对工程完工验收,办理工程进度、结算。 14、甲方负责夯实(平)脚手架搭设地面,如果地基变形而导致脚手架变形由甲方负一切责任; 15、如发现本工地各施工班组偷窃乙方材料,甲方负责扣压该班组工程款作赔偿乙方损失,扣件每个壹佰元(¥100元),钢管每米壹佰元(¥100元)。注:为方便乙方人员管理及保管材料,工地内所有钢管及扣件甲乙双方分色,不得混乱。 16、未经乙方允许不得挪用乙方各种材料,乙方发现有权制止,并要求限期归还,因此而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 17、甲方委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管理工程项目的一切事务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乙方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配合甲方每月进度计划,保证满足甲方施工进度的需要; 2、加强防火、防盗、施工安全防护等措施,教育施工人员遵守甲方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3、每天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中用的材料,零乱的要整理,清理场地,保持施工道路畅、场地清洁。 4、乙方进场,须提供有效的架子工证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5、乙方必需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以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甲方施工进度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监督部门及甲方的监督。 6、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提供安全合格证及有关资料,检测费用由甲方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