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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物业法全文,物业管理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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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物业法全文,物业管理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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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新物业法全文'y1e&^#y/i新浪乐居论坛第一章总则+P7J(]%V-..F%J%o&O7O!S新浪乐居论坛第一条新浪乐居论坛+S#B,?7d9K9?,k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H3E4@#[新浪乐居论坛第二条买房,购房,装修论坛,房产论坛;o%******@.c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T5K6Z5v3o第三条新浪乐居*c0C1Z2O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产权属登记册记载的权利人(含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权利人)。1f  N  S9w%^******@9|7U新浪乐居论坛本办法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或承租人。5z$q5M9k+?房产论坛,装修论坛,业主论坛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房产论坛,装修论坛,业主论坛'G4A*r*D6_$w$P第四条买房,购房,装修论坛,房产论坛4t(l+X'Q4U-P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县)房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r&V4L,n1H建设、规划、市政公用、市容、环保、园林、工商行政、物价、建工、公安、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4q*N4O新浪乐居论坛各区(县)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5{%  K新浪乐居第五条*i4C#$H房产论坛,装修论坛,业主论坛各级政府应当积极推进物业管理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进程,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新浪乐居论坛4Q0p*f8j7g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新浪乐居论坛!T:w9Q/s买房,购房,装修论坛,房产论坛%I)u0["`8\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u5b#t8s买房,购房,装修论坛,房产论坛买房,购房,装修论坛,房产论坛;D2k'B7w%o1{第六条9x#O,m买房,购房,装修论坛,房产论坛建设项目为相关联的项目批文、宗地、规划设计总平面图的,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若该区域内由道路、围墙或其他明显标识分割成多个自然小区,配套设施设备管理责任明确,且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可以划分为多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1U'|:E/E&t)B买房,购房,装修论坛,房产论坛单幢非住宅楼及商住楼,具有相对独立配套设施设备并能够封闭管理的,可以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在道路等自然边界围合的区域内,有多个物业区域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可由居(村)民委员会结合社区管理划分物业管理范围,协助组织物业服务活动。:h,y$b#L:{6~'t5s%\)|"y%,应当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第六条的规定,结合当地居(村)民委员会的布局实际,在15日内予以答复。,Q%l3Z$y(F新浪乐居)n7y"B8|+y/W买房,购房,装修论坛,房产论坛第三章业主及业主大会1z8O*O9P*q:P买房,购房,装修论坛,.,!}8x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少于五人的,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可以由业主自主决定。$V*$j!k)l$p房产论坛,装修论坛,业主论坛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物业交付使用已超过一年,且交付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v  R  k##******@9`4I买房,购房,装修论坛,房产论坛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成熟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并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告知,业主可以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Q'Z*L"F-O,J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告知或业主的书面要求的15日内,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单位和业主推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成员。筹备组由建设单位代表和业主代表组成,其成员应为不超过15人的单数,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在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