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君教科体〔2019〕73号宜君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印发《宜君县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学校:现将《宜君县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5月15日宜君县教育科技体育局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促进我县义务教育普惠公平,构建“规范科学、公正公开”的招生入学机制,根据铜川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铜教发〔2019〕8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眼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统筹、健全机制;着力源头治理、过程公开、从严监管和严肃执纪,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目标任务(一)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落实好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巩固控辍保学“六册六表一单”动态监测制度,做好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加强学籍管理,按照“人籍一致”原则及时做好学籍建档工作,县教科体局将全面监控中考报名人数与上学年初二学业水平考试人数的变化,重点查处差额较大的学校,杜绝以“强行分流”的做法,剥夺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教科体局备案。各学校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2019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划片入学,各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规范新生录取程序。有序安排本学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各学校要优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序入学。对于受招生规模限制不能全部接收本辖区外适龄儿童入学的小学,由县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就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和《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的儿童,即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小学升初中按照对口直升、免试入学的原则,各学校要按照县教科体局为每一所初中划定的招生片区进行招生,各初中学校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持户口簿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申请就读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三)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县户籍并取得宜君县居住证的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居住证明、务工证明、户籍证明、流出证明)制度。“四证”具体内容: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宜君县居住证或在我县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县户籍务工人员提供宜君县居住证及相关材料,我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县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薄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和流出区县教育部门流出证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接收县教科体局所划分学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确保每一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四)规范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县教科体局依据学校现有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办学规模条件,按照部颁班额标准核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学校执行,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要向社会公开学校的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招生安排以及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招生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五)抓好特殊群体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工作。各学校要准确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对适龄残疾少年儿童要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对于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按照县教科体局确定的学区范围,在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铜川市聋哑学校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要采取送教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