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贩卖毒品案辩护词/h1----本站首页免费课件免费试题整册教案教育资讯计划总结英语角幼儿教育文书写作海量教案免费论文网站地图设为首页收藏本站语文科数学科英语科政治科物理科化学科地理科历史科生物科中考备战高考备战高考试题中考试题教学论文作文园地作文园地求职简历党团工会演讲致辞领导讲话总结报告文秘知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节日庆典中考作文高考作文个人简历入团申请入党申请您现在的位置:3edu教育网文书写作法律文书刑事诉讼正文3edu教育网,百万资源,完全免费,无需注册,天天更新!贩卖毒品案辩护词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接受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派我担任被告人C的一审辩护人。接受指派后,我到法院认真地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前后两次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C向其了解案情,又通过参加刚才的法庭调查,对本案事实有了全面了解。我对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C贩卖毒品罪有异议,被告C不构成贩卖毒品罪而是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恳请合议庭予以采纳。一、被告人C不构成贩卖毒品罪,而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C贩卖毒品罪的主要证据不足,不应予以认定。从公安机关《抓获经过》可知,被告人C是公安机关在布控期间,于2013年6月5日在广西南宁市XXX酒店XXX房内查获,在该房内查获神仙水一支和冰毒一包,经审讯,被告人C对持有神仙水和冰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于2013年7月12日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被告人C执行逮捕。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被告人C提起公诉,、、两被告人的供述及手机短信内容。然而其他两被告人的供述并不能直接证明被告人C参与贩卖毒品,仅仅能证明被告人C购买毒品自己吸食。本辩护人对短信内容的关联性有异议,就短信的图片内容并没有被告人C的签字确认,庭审中被告人C也提到不是每一条短信都会读取,无法确定公安机关在拍照短信内容时是已经读取的短信还是被告人C并未读取短信,只是别人单方面的给被告人C发来短信,同时图片内容是不是来自被告人C的手机也有异议,本辩护人在阅卷过程中并未看见过公诉机关举证的关于短信内容的视听资料,庭审中公诉人提到根据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被告人才会做录音录像,因此被告人C的讯问过程并没有录音录像,既然被告人C讯问过程没有录音录像,那么公安机关在搜集短信证据时就应该给被告人C签字确认,因此不能凭借短信内容和两被告不可信的供述而认定被告人C贩卖毒品。被告人C本人前后共作了七次供述,供述一致,比较可信,供述中只是提到帮XXX试神仙水,有人要再找他,并未提到毒品的实际交易情况,且从始至终被告人C都是承认自己购买的冰毒疑似物及神仙水疑似物只是用来自己吸食而没有贩卖,被告人A的供述中也未提到让被告人C帮其销售毒品,只有被告人B供述中提到被告人C带人回到南宁市XXX号房在房间里谈交易情况,他在外面,既然他在屋外又怎能确定被告人C是在房间内谈毒品交易情况,一切只是被告人B猜想而已,但在今天的庭审中被告人A供述他并没有叫被告人C帮其贩卖毒品,而被告人B也供述没有看见过被告人C贩卖毒品,他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是因为几天没有睡觉。证人A的询问笔录只是证实被告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