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铸造高职学生的现代法律意识
【摘要】法律意识是社会成员在实践中所形成的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态度、看法、情感的总称,一般由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等要素组成。它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学习、实践和自觉培养的结果。调查显示,高职生大都能够比较好地认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但由于缺乏有效系统的学习和引导,他们对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认知具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对法律的认识往往存在偏差。因此,加强当代高职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思考与对策是非常现实的课题。
【关键词】高职生现代法律意识课题
法律意识是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核心和关键。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法律意识,才能明辨是非,才能自觉地用宪法和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所谓法律意识,是人们法律观点的统称,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评论等。法律意识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自发形成,而是人们通过参加法律实践得到体验才逐步形成的。只有通过实践活动,才会真正显示出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而产生一种导向的力量,使人们从心理上信服法律,久而久之才会“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护法”,人们的法律意识才能不断提高。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要合法、守法,就必须要学习法律规范,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高职生是开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未来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但教育程度高不等于法律意识强。在生活中,有些学生盲目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抹煞客观条件对人生活动的制约,否定一切法律和道德规范对个人的约束;个别高职学生也了解法律规定,但仍知法犯法,这正说明这些学生缺乏法律意识。
1 当代高职学生法律意识形成的障碍
个人的成长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青年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是良好的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个人自我教育的综合影响的结果。一般说来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积极影响是主要的,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在高职学生中也存在着种种不应有的现象。
从社会因素看,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侵蚀、不良精神文化产品的毒害、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等都会成为培养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障碍。市场经济对当代高职学生培养自立、自强精神,强化拼搏意识,树立求真务实观念,都有着积极的作用。但不应讳言的是,市场经济对当代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也具有负面影响。一些学生对改革开放中的某些问题缺乏理性思考,例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人们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加之社会上对高消费生活的有意无意渲染,使高职学生心理不平衡,钱的多少成为不少高职学生衡量人生价值大小的主要尺度。另外,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不仅严重影响了党的威信,给国家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也对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带来种种干扰,使一些高职学生对法律的权威性产生了困惑和动摇。
从学校因素看,有些学校忽视对高职学生思想品德、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制教育课教学形式单调、内容僵化、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此外,还存在教育手段落后、教育力度不够的问题,对青年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缺乏有力的约束机制,很多学生把法纪和个人自由简单地对立起来,看不到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一些高职学生对学校的规章制度普遍感到压抑,经常出现谋求绕过规章制度获得
“自由”的现象。
从家庭因素看,有的家长给孩子提供的物质条件有余,而思想道德教育不足;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