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解决离任村干部相关问题的情况报告
关于解决离任村干部相关问题的情况报告
近年来,我县对离任的老村干部以及换届离任村干部,县委坚持做到从思想上关爱、生活上关心、政治上关怀,让离任村干部走得安心,离得顺气,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主要做法如下:
一、背景
2016年,我县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以及2016年制定的《XX县关于解决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实施方案》要求,从2016年7月1日起,由县财政拨款对259名离任老村干部按照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按照2016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全县副职以上村干部可缴纳养老保险,以及到2016年 1月,对连选连任两届以上,且年满40周岁以上的在职村(社区)干部,在其落选、离职后缴纳养老保险年限不足15年的,可按在职时的财政、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一次性补足15年后,待达到规定年龄的次月起再申请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缴纳比例按照个人账户按本人缴纳的8%缴纳,财政承担20%的比例配套,待缴足15年,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即可领取养老保险。
二、主要做法
(一)制定政策,从生活上关心。
一是离任老村干部。立足我县实际,制定了《XX县关于解决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一方面明确补助对象。对连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含专职文书)满6年及6年以上,男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女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享受民政局定补。2016年1月以后参加养老保险、违反计划生育法、触犯刑律、开除党籍等非正常离任的村(社区)干部不在此次补助范围。另一方面明确补助标准。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出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的具体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补助150元,补充说明了享受低保不到150元/月的人员取消其低保(或其它补助)资格,按照150元/月补助标准执行。二是离任村干部。2016年以来,全县离任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310人,
已经开始领取17人,今年换届中离任的村干部18人,今年村级组织换届中,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县委再出台优惠政策,凡是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对连选连任两届以上的村干部,由县级财政全额补足15年;对年龄达不到要求,又属于连选连任两届以上在本次换届中落选或本人自愿退下来的副职以上村干部,由当地政府全额补足15年。一位离任村干部说: 这政策一年比一年好,去年提工资,今年在村两委换届离任时收到了一份厚礼,离任时政府还全额给我们缴纳养老保险。柿子镇太平村党总支书记张昆照高兴地说: 钱不在多,能解决后顾之忧我们已经很满足了,现在不仅离任的村干部能离职不离心,在任者也安心了。
(二)摸清底数,从思想上关爱。
在换届前,为实现新老班子交接有序,班子结构合理,我县及时做好调查摸底和走访工作,对自愿离任的村干部,肯定其成绩和贡献,并在群众中加以宣传,化解他们产生人走茶凉情绪,对在选举中落选的村干部,在肯定其工作的同时,引导他们以平常心对待个人的进退,并鼓励他们进一步提高自己,为下次竞选打好基础。对于思想包袱较重的离任村干部,由县、乡、村三级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