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从公共政策分析角度探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治理思路摘要当前我国公共政策领域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这一现象的典型案例就是反腐败工作多次实施仍无法抑制地方政府腐败现象的层叠出现。我国公共政策执行中存在着严重的腐败问题,其主要原因在反腐机制上。针对这典型问题的对策制定,我国政府需要从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完善执行机制、强化执行监督、落实执行责任、加强执行伦理等方面努力推进来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难题。关键词: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反腐机制;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尤其是进入“新常态”这一新时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因地方政府执行的重要性愈显突出而成为公共政策执行顺利实现公共目标的一个重要阻碍性因素。因而,我们要积极对其认真研讨分析,加强研究,提出行之有效的治理对策。1、“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就我国而言,进入新时代的发展以来,我国政府所承受的反腐败压力愈来愈大。腐败之势愈演愈烈,政府的治腐任务就愈重。当下最为突出的是地方政府的腐败现象较为典型。通常意义上讲,地方政府机构是从属于中央政府机构之下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官员自身素质的培养是至关重要的,它关系到反腐机制的有效性。尽管上级政府已经积极制定并行动起来反腐倡廉,但是仍是会有腐败现象不断呈现出来,即不断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最新的现象呈现如下:(1)沁水县苏庄乡西古堆村原支部书记丁念俊失职案。2006 年,丁念俊在市、县关工委开展的“扶贫助学两只羊”工程中,将该村符合条件的 28 户上报,并领取 56 只扶贫羊。在发放扶贫羊过程中,丁擅自决定将部分村民未领取的 46 只羊交给承包户保本放养至今。2015 年 5 月 19 日,经苏庄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丁念俊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沁水县郑庄镇郑庄村原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赵国政失职案。2008 年 8 月,赵国政在未召开会议的情况下,个人擅自决定修建黄板纸厂居民住宅楼;在修建过程中,赵利用职务之便,承揽住宅楼附属工程,并通过河南鸿辰建筑公司账户支出工程款 111612 元。同时,赵对住宅楼房屋修建把关不严,监督不力,致使住宅楼完工后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给集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64 万元。2015 年 5 月 21 日,经郑庄镇党委会议研究,并报请沁水县纪委常委会议同意,决定给予赵国政开除党籍处分。(三)沁水县土沃乡台亭村原支部书记吴拴虎失职、违反财经纪律案。2006 年至 2007 年,该村在修建境内“村村通”水泥路时,吴擅自决定给包工队虚结工程款 52 万余元,其中超付工程款 6 万余元,剩余 46 万余元记入施工方往来账。2015 年 5 月 25 日,经土沃乡党委会议研究,并报请沁水县纪委常委会议同意,决定给予吴拴虎开除党籍处分。[1]尽管我国早已制定相关的反腐机制,并且积极采取反腐行动,尤其是上台执政之后,更是加强了反腐倡廉的执行措施。然而,依旧会呈现出不同程度的腐败现象。有鉴于此,在已有的反腐研究成果基础上,本文将从公共政策角度来探析其成因以及相关解决对策。2、我国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反腐机制问题分析我国公共政策执行中存在着严重的腐败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反腐机制上,主要表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反腐机制不健全,形式化严重,事后控制和内部单向监督具有低效性,以及激励机制和文化机制的乏力和低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