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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19/9/20 文件大小:1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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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服务承诺制度2010-02-08 一、服务准则。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便民利民的服务标准和原则,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二、承诺内容。根据职权范围、工作职责,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服务承诺内容。服务承诺的内容应包括服务的具体事项、服务时限、行诺监督及投诉办法以及违诺责任等。三、公开承诺内容。应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办事程序流程图等公布承诺内容。四、行诺监督。通过设立服务承诺监督台、投诉电话和举报箱等方式,接受对违诺行为的监督和举报。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向当事人反馈。五、违诺处理。本单位人员违反承诺制的行为,要从行政、法律、经济等方面做出处罚规定,并严格执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要按承诺的标准或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机关)服务承诺制度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廉洁从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结合分局机关实际,制定本服务承诺。第二条 服务承诺制是根据本分局及各业务科室的职能要求,将政务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分局机关全体在职工作人员。第四条 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仪表整洁、服务热情、用语文明、解答耐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二)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简化手续,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三)编制《办事指南》以备管理(服务)相对人取阅,将有关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所需资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通过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徇私情,廉洁服务;(四)热情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业务;(五)依法行政,公平执法,公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六)注册登记相关业务办理时限承诺:申请名称登记即时完成(报市局审批的2个工作日完成)、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七)企业年检相关业务办理时限承诺:年检材料齐全的,内资、私营企业网上初审5个工作日,年检确认即到即办;年检的初审审查意见通过网络应及时通知企业。(八)市场管理相关业务办理时限承诺:从收齐申请材料之日起,申请市场开办登记20个工作日,市场变更、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内完成。(九)商标管理相关业务办理时限承诺:1、保护商标专用权2、推荐认定驰名商标和广东省著名商标(十)广告管理相关业务办理时限承诺:(十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业务办理时限承诺:1、接受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方式有电话、互联网、来访、来信等。受理的时间:(1)人工服务为每天9:00至21:00;(2)互联网服务网址为:;(3)接待来访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接待地点:广州市解放北路813号后座二楼;(4)来信请寄:广州市解放北路813号后座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2、对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自接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答复申诉举报人。3、对属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越秀分局管辖的消费者申诉,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确属无法办结的,应当终止调解,